二手房居间合同也被人称作“中介合同”,在合同签署之后,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房源信息和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委托人应该知道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范文什么样。
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文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间方
委托人乙(买房、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 市 区(县) 路 弄 号
室共 套,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权属为 ,权证或租赁凭证
编号 ,其他情况 。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 (总价款/月租金计)的 %,具体数额为 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 币 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 (总价款/月租金计)的 %,具体数额为 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 币 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 币 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 币 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一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 9/6,计——币——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 )项进行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
补充条款: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委托人甲(姓名/名称)居间方(名称)委托人乙(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其他证件号码其他证件号码
住址住址住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人| 法人} 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签章)(签章)
代理人(签章)房地产注册经纪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房地产注册经纪人证书(编号)
年 月 日年月 日年 月 日
签于:签于: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