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海和深圳相继公布了新的购房政策,其中上海的限购政策号称“严”。政策一经公布就引起房地产圈的大讨论。部分购房者表示,先观望一阵,还有部分购房者打算退定金或者退房。购房资格收紧后,需求端被压缩,房价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选择退房也是一种选择。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退房呢?
我们将退房分为三种情况,分别是开发商、购房者和房屋本身。
第一种、开发商
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而导致退房的主要有:
1、开发商没有按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就开展预售。
这种情况我们以前也说过,类似于内部,价格我们可以做一个比较:内部价格 < 公开预售 < 现房销售,所以有部分人为了所谓的“抄底”而愿意参与。也有开发商隐瞒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事实而开展商品房预售,购房者发现后如果选择退房,开发商需无条件退房。
2、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
这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来执行,如果开发商不能够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交房,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因房价波动带来的损失。
3、开发商擅自更改设计
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较大幅度变更小区整体规划、房屋内部结构、户型、朝向等,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4、开发商将房子抵押
这种情况,一般是指购房者在完成购房合同,发现所购房子处于被抵押状态无法完成网签,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5、无法按时拿到产权证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这主要是因为现在开发商大多是选择预售,如果开发商没有履行合同规定按时替业主办理房产证,业主可以选择退房,不过此时通常都是房子已经装修或入住了,业主退房的成本也比较高。我们建议业主可以选择让开发商承当违约责任,而不必选择退房。
第二种、购房者
1、贷款审批
如果是因为银行收紧房贷或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的房贷没有得到银行批准,购房者又无法和开发商达成一致的,可以解除购房合同,购房者无需承当定金损失。
2、其他原因
如果不满足第一种情况,购房者选择退房,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第三种、房屋本身
1、面积误差超过3%
无论是实测面积多出3%还是少了3%,都可以退房。如果选择不退房,实测面积大于预售面积的,购房者需补偿3%以内的面积差价,多出3%的部分算开发商赠与;实测面积少于预售面积的,开发商需按价格补偿3%的房款,超过3%的部分需双倍补偿购房者。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这是影响整栋楼的大问题,还是选择退房并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房价波动导致的损失为妥。
以上列举的都是非购房者责任而退房的情况,如果没有以上情况出现,购房者退房需要和开发商协商,但通常开发商都会没收定金,很不划算,应慎重考虑。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建议购房者想清楚并估算好资金量再做购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