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不止一次地想法治她这个毛病。早春天,男生把飘落的杨花坠,偷偷地夹在她的书页里。待她走进教室,翻开书,眼皮一翻,身子一软,就悄无声息地瘫到桌子底下了。从此再不敢锻炼她。
许多年过去,各自都成了家,有了孩子。一天,她到我家中做客,我下厨,她在一旁帮忙。我择柿子椒的时候,突然钻出一条青虫,胖如蚕豆,背上还长着簇簇黑刺。我下意识地将半个柿子椒像着了火的手榴弹扔出老远。然后用杀虫剂将那虫子扑死,才想起酷怕虫的女友,未曾听到她惊呼,该不是吓得晕厥过去了吧?
回头寻她,只见她神态自若地看着我,淡淡说,一条小虫,何必如此慌张。我比刚才看到虫子还愕然地说,啊,你居然不怕虫子了?吃了什么抗过敏药?
女友苦笑说,怕还是怕啊。只是我已经练得能面不改色,一般人绝看不出破绽。你知道我为什么怕虫子吗?我撇撇嘴说,我又不是你妈,我怎么会知道啊!
女友说,你可算说到点子上了,怕虫就是和我妈有关。我小的时候,有一次叫虫蛰了。从此以后我妈只要看到我的身旁有虫子,就大喊大叫地吓唬我……一来二去的,我就成了条件反射,看到虫子,真魂出窍。
后来如何好的呢?我追问。
女友说别急,听我慢慢说。有一天,我抱着女儿上公园,那时她刚刚会讲话。我们在林荫路上走着,突然她说,妈妈……头上……她说着,把一缕东西从我的发上摘下,托在手里,邀功般地给我看。
我定睛一看,魂飞天外——一条五彩斑斓的虫子,在女儿的小手内,显得狰狞万分。
我第一个反应是要像以往一样昏倒,但是我倒不下去,因为我抱着我的孩子。如果我倒了,就会摔坏她。第二个反应是想撕肝裂胆地叫一声。但我立即想到,万万叫不得。我一喊,就会吓坏了我的孩子。于是我硬是把喷到舌尖的叫,咽了下去。如果我害怕,把虫子丢在地上,女儿一定从此种下了虫可怕的印象。在她的眼中,妈妈是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如果有什么东西把妈妈吓成了这个样子,那这东西一定是极其可怕的。
我颤颤巍巍地伸出手,长大以后第一次把一只活的虫子,捏在手心,翻过来掉过去地观赏着那虫子,还假装很开心地咧着嘴,因为女儿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呢。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女儿清澈无瑕的目光笼罩着我,我不能有丝毫的退缩,我不能把我病态的恐惧传给她……
不知过了多久,我把虫子轻轻地放在了地上,我对女儿说,这是虫子。虫子没什么可怕的。有的虫子有毒,你别用手去摸。不过,大多数虫子是可以摸的……
那只虫子,就在地上慢慢地爬远了。女儿还对它扬扬小手,说“拜……”。我抱起女儿,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衣服早已被粘粘的汗浸湿。
女友说完,好久好久,厨房里寂静无声。我说,原来你的药,就是你的女儿给你的啊。
女友纠正道,我的药,是我给我自己的,那就是对女儿的爱。
毕淑敏经典优美散文 柔和“柔和”这个词,细想起来挺有意思的。先说“和”字,由禾苗和口两问部分组成,那涵义大概就是有了生长着的禾苗,嘴里的食物就有了保障,人就该气定神闲,和和气气了。
这个规律,在农耕社会或许是颠扑不破的。那时只要人的温饱得到解决,其他的都好说。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达进步。人的较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单是手中的粮,就无法抚平激荡的灵魂了。中国有句俗话,叫作“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可见胃充盈了之后,就有新的问题滋生,起码无法达到完全的心平气和。
再说“柔”这个字。通常想起它的时候,好像稀泥一滩,没什么盘骨的模样。但细琢磨,上半部是“矛”,下半部是“木”——一支木头削成的矛,看来还是蛮有力度和进攻性的。柔是褒义,比如“柔韧、以柔克刚、刚柔相济、百炬钢化作指柔……”,都说明它和阳刚有着同样重要的美学和实践价值。
记得早年当医学生的时候,一天课上先生问道,大家想想,用酒精消毒的时候,什么浓度为好?学生齐声回答,当然是越高越好啦!先生说,错了。太高浓度的酒精,会使细菌的外壁在极短的时间内凝固,形成一道屏障,后续的酒精就再也杀不进去了,细菌在壁垒后面依然活着。最有效的浓度是把酒清的浓度调得柔和一些,润物无声地渗透进去,效果才佳。
于是我第一次明白了,柔和有时比风暴更有力量。
柔和是一种品质与风格。它不是丧失原则,而是一种更高境界的坚守,一种不曾剑拨弩长,依旧扼守尊严的艺术。柔和是内在的原则和外在的弹性充满和谐的统一,柔和是虚怀若谷的谦逊啊。不信,你看看报上征婚广告净是征询性格柔和的伴侣。人们希望目光是柔和的,语调是柔和的,面庞的线条是柔和的,身体的张力是柔和的……
当我们轻轻念出“柔和”这个词的时候,你会觉得有一缕缕蓝色的温润,弥漫在唇舌之间。
有人追索柔和,以为那是速度和技巧的掌握。书刊上有不少教授柔和的小诀窍,比如怎样让嗓音柔和,手势柔和……我见了一个女孩子,为了使性情显出柔和,在手心用油笔写了大大的“慢”字,天天描一遍,掌总是蓝的。以致扬手时常吓人一跳,以为她练了邪门武功。并为自己规定每说一句话之前,在心中默数从1到10……她除了让人感到木呐和喜怒无常外,与柔和不搭界。
一个人的心如若为柔和,所有对外的柔和形式的摹仿和操练,都是沙上楼阁。
看看天空和海洋吧。当它们最美丽和博大,最安宁和清洁的时候,它们是柔和的。
只有成长了自己的心,才会在不经意之间,收获了柔和。
我们的声音柔和了,就更容易渗透到辽远的空间。我们的目光柔和了,就更轻灵地卷起心扉的窗纱。我们的面庞柔和了,就更流畅地传达温暖的诚意。我们的身体柔和了,就更准确地表明与人平等的信念。
柔和,是力量的内敛和高度自信的宁馨儿。愿你一定在某一个清晨,感觉出柔和像云雾一般悄然袭身。
毕淑敏经典优美散文 旷野与城市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我听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词,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惟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喧嚣不已。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工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文明的痕迹,迟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