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公积金缴存进行了政策调整,为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确定了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目标。为落实会议决定,住建部正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制定《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其中涉及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住建部表示,这一调整主要源于三点:第一,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是降成本的内容之一,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措施;第二,减轻企业负担。当前“五险一金”相当于职工工资的40%左右,其中住房公积金的比重也比较大,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减轻企业负担;第三,稳定经济增长。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基础,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以增强企业的活力,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有利于增加就业,稳定经济增长。
据了解,这一政策调整对济南职工并不存在太大的实际影响。近年来济南公积金缴存比例一直实行高不得超过12%,低不得低于5%的上限下限。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公积金缴存一直实行“限高保低”政策,高各不得超过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低各不得低于5%。
那么,济南实行的公积金缴存5%至12%的区间比例是个什么概念?从2015年7月份开始,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开始调整,根据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计算,单位和个人月合计缴存额高为4436元,低为145元,上下限相差突破30倍,即便月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高于济南市高限额18483元,公积金高也不能超过4436元。据了解,此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额至今年6月30日前一直按此进行。而今年7月以后,济南还会根据今年上半年的平均工资水平对缴存高和低额度进行调整。以2014年缴存额为例,职工每月高和低的缴存额分别为3900元和135元,调整后上涨了100元至536元不等,因此每一次调整都会比上一年度有所增加。
除此之外,不少市民担心企业会不会以效益严重下滑为由,私自降低职工的缴存比例。对此,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企业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需经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审批后才可调整,企业不能私自说调就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