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小编:谈判是艰苦的事,特别是进入实质性阶段,需要大量的交锋才能达到一定的结果。交锋时的气氛和策略很重要,双方都把握不好时,谈判会充满火药味,甚至停滞、陷入僵局;如果完全被对方控制场上节奏,则可能出现于自己不利的谈判结果。谈判气氛的酝酿和控制就显得很重要。
谈判时的目光凡富有经验的谈判代表,总是能够恰如其分地、巧妙地运用眼神,与有声语言相协调,去表达千变万化的思想感情,调整交际现场的气氛。
(1)环顾
即视线向前作有意识的自然流转,以照顾全视线内的谈判对象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有较多的“接受者”的场合,视线环顾可使每个接受者都感到在同自己说话,从而满足他们要求发言的心理,提高他们交谈的兴致。此外,这种方法还可通过多角度的视线接触,比较全面地了解接受者的心理反应,以便随时调整自己的谈话。
环顾不能失度,目光既不能滴溜溜左顾右盼个不停,给人以心不在焉、敷衍塞责或目空一切、盛气凌人的印象;也不能让目光机械转动、毫无新意和生气地循环反复。所要求的环顾,指的是视线有节制地流转,一般认为,应当放慢速度,自然而富含情意地流转。
(2)专注
即目光注视着对方,如果是在有较多谈判者的场合,则把目光较长时间地停留在某一主要人物身上(然后再变换注视对象)的方法。
目光接触,是人际间最能传神的非语言交际,在两个人的言语交际过程中,目光对视可以完成感情和情绪的微妙交流,特别适用于启发、引导、赞许、鼓励等感情类话题的交谈。此外,目光专注还表示对对方的尊重,对对方话语的重视。
在一般文化背景中,人们相互之间频频地目光对视是一种亲切的交往,但其对象大多限于爱侣和情人之间。在相互不太亲密的交往对象之间,直愣愣地盯着对方,在许多文化背景中是失礼行为,而若上下打量人更是一种轻蔑和挑衅的表示。所以,人们在一般谈判和社交活动中,常常不会以过分好奇的眼光打量对方,同样也不喜欢对方过于直露地凝视自己。但在中东一些地区,人们以相互凝视为正常的交往方式,美国人则习惯在交往中只以一秒钟交换目光,就表示相互注意了。这种目光关注在谈判中是重要的。
在空间较大的谈判厅和社交场合中,目光交往还有一个作用,即可以通过互相对视,弥补双方交往距离过远的不足,从而使交往气氛更加融洽和亲切。
在谈判和交际的活动中,听讲者应看着对方,表示关注。在友善的气氛里,下颌微微抬起,目光自上而下专注对方,一般表示“我在注意听你讲话” ;下颌微微收敛,目光自下而上专注对方,一般有询问的意味,表示“我愿意听您的下一句话” ;头部微微倾斜,目光专注对方,一般表示“原来是这样” ;眼睛光彩奕奕,一般则表示充满兴趣。此外,专注和流转是对立统一体,对接受者来说,在“洗耳恭听” ,专注一段时间后,最好流转一下,这样会显得活泼,避免呆滞(在生理上也是一种休息) ,尤其是对方因思考而语迟或以体态指示他物、他处时,更应该流转自己的目光,以示理解和配合,维持
交谈的和谐气氛。而讲话者不宜再迎视对方的目光。对讲话者来说,为让对方透彻地明白自己的话语并引发对方的兴趣,以及出于礼貌使对方得以短暂的休息,专注的时间也不宜过长,并应适当地调动其他伴随语言手段(如运用手势、延长停顿、放慢语速、增加赘词等) ,主动引导对方目光转移。当说话快结束时,讲话者一般要专注对方,这是在表示一种询问“你认为我的话对吗?”或者暗示“现在该轮到你讲了。”
(3)虚视
即目光似视非视。这适用于多人参加的大型谈判场合,或记者招待会、演讲会等场合。虚视也有中心区,中心区一般在听众席的中部或后部。虚视穿插在环顾或专注之间,它可以调整,消除环顾可能带来的飘忽感或专注所可能带来的呆板感,虚视还可以用来表现思考,可以给听者以认真、努力和机敏的印象。
以上三种用目方法,要求使用者不但要具备较强的有意识的控制能力,而且要自觉赋予眼光以一定的内容——— 感情色彩。例如,要给对方一种亲切感,就应当让眼睛闪现热情而诚恳的光芒;要给对方一种稳重感,就应当送出平静而诚挚的目光;要给对方一种幽默感,就应当使眼睛闪烁,炯炯有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