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号,并按照规定充分和及时12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已逾期未欠两年以上住房公积金。停止支付,拖欠,支付住房公积金,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购买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必须有少于20%的总房价超过的资金作为住房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信贷、贷款服务能力。
(4)夫妻双方可以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在同一时间,一个家庭只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子。
(6)贷款人须有城市居民户口或有效居留权;
(7)同意购买住房按揭贷款。
2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至20年(短期贷款不释放1年)。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自贷款日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后。对长春省的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长期限长的30年。(注:5年或延长至30年后退休)
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 - 5年贷款利率为2.775元,年利率为3.33%;
6-30年贷款利率:3.225‰的利息,年利率3.87%。在法定利率调整的情况下,明年1月1日,按相应的利率档次。
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不超过40万元。一般在借款人的每月还款金额不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以确定贷款金额。
5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
借款人可以根据以下2种方式来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1)匹配利息还款法。每月贷款期限与同一平均贷款本金。
(2)平等本金还款法。每月偿还本金和利息每月下降本金和利息。
6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查询申请申请-贷款审批申请-合同签署-法定化,保险-存款-贷款-按揭贷款-贷款回收-贷款结算和结算费用
(1)借款人先填写“公积金贷款调查信”,并将“委托书”(原件),银行查询确定的资格,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的数据(8条)。
(2)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对借款人的资格、担保、审批表进行审核,确定贷款担保方式,同时,审核抵押或质押是符合要求的;
(3)省公积金管理审批贷款;
(4)根据《省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表》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组合)。
(5)借款人的合同公证,保险。
(6)开发商对贷款合同的合法性和保证金的保证金占到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通知单”,省建设银行贷款根据贷款合同公证,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省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通知“贷款和转让服务。
(7)发展商向物业部门办理按揭按揭登记手续。
(8)偿还贷款。借款人委托银行开一个储蓄卡,签署“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扣款协议书”;
(9)贷款结算及结算。提前结算: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审批表“由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签署审批后,使银行信贷部来处理。到期结算:借款人向银行办理相关的材料结算手续,再办理抵押贷款、质押注销、归还借款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