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新修订的广告法中明确指出,“商家的广告宣传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虚假或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大家经常看到开发商打着“赠送面积”的招牌吸引购房者买房,但是,赠送面积真的很靠谱吗?
让我们来想一下,俗话说“无奸不商”,商人不会干亏本的买卖,那么,为什么要白白送给购房者面积呢?
小编从赠送面积的实用性与合法性两方面来说。
一、赠送面积的合法性
所谓合法性,就是指开发商赠送给你的这部分面积,有没有写进合同里面;后期拿到房产证时,房产证上有没有将这部分面积画上去。
目前,开发商赠送购房者面积一是为了提高得房率,另一方面是以“增送面积”为噱头,吸引购房者买房。
业内人士指出,近几年,因为“赠送面积”产生的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一部分就是噱头,玩的是数字游戏,专门迷惑消费者,让购房人难以比较房屋的单价;还有一部分是“偷面积”,会影响户型整体的采光、通风设计和日常使用。而发生纠纷以后,这些“赠送面积”不会计入建筑面积,在房产证上也没有体现,所以一旦出现问题,权益很难得到法律保护。
二、分清合法赠送和非法赠送
其实,开发商嘴里的面积大部分是国家规定不计面积的部分。如果开发商将那些不计入面积的部分算进“赠送面积”里,购房者是占不到便宜的。如果是有类似赠送3/4的阳台面积,那才算是真的赠送了购房者面积,得到了实惠。
所以,专家提醒各位购房者,买房遇到这样的事情,需要理性看待。买房不买房,一切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去衡量。如果你是单纯冲着赠送面积而买房,后期的改建会花费你更多的金钱,得不偿失。
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如果想要“增送面积”,应该与开发商签订《赠与合同》或在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明确,并确定所赠与的“面积”是符合房产登记要求的且属其所有,减少损失。
附不计入面积的部分: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
(2)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3)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5)同样,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