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购房指南为大家讲解了下独生子女继承房产的办法,但是实际操作的过程中,还是有人遇到问题。今天的案例便是如此。
上期内容回顾:《99%的人都不知道 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案例:独生子女只能继承父母7/8的房产?
这是一个杭州姑娘遇到的难题,因为父母先后过世,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价值约300万元的房子。此房产一直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
她现在想去过户,却在房管局遭拒,在公证处碰壁。有律师分析并推算后认为,“小丽理论上终获得的房产继承份额是7/8”。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房管局不给小丽过户?
这个问题我们在上一期已经谈过了,原因就是独生子女并非遗产的唯一继承人。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如果独生子女不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房管、银行、保险、工商等相关机构即无法判断继承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无法确认该独生子女就是唯一继承人,相关机构也就不能继承人查明遗产和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第二个问题:继承份额7/8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我们来捋一捋这个逻辑:
首先,这套房产是小丽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1/2房产归母亲,剩余1/2房产属父亲遗产,由母亲、小丽和奶奶(爷爷先于父亲去世)三人平分,母亲因此共分得2/3房产,小丽和奶奶各分得1/6房产。
接下来,奶奶过世,属于奶奶的1/6房产由小丽父亲四兄弟姐妹转继承,每人可分得1/24房产,因小丽大伯和父亲先于奶奶过世,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小丽因此再获1/24房产。
后是小丽母亲现在过世,只有她一个继承人(小丽外公外婆早已去世),母亲的财产全由小丽继承,小丽因此又获2/3房产。
于是,1/6+1/24+2/3=7/8,小丽所能继承的,只有7/8的房产。
第三个问题:也就是说这就是一遗嘱的事?
很多人说小丽出现这样的问题,怪就怪小丽的父母生前没有给她立下遗嘱。其实不然,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莉认为,该案的核心问题是拖得太久导致的,而不是立遗嘱与否的问题。
目前,因为我国缺少遗嘱检证(指对遗嘱真伪、是否是后或唯一的一份遗嘱等进行确认)的规定,实践中,不论是因纠纷去法院还是无纠纷去证,都要查清法定继承人的。所以,小丽遇到问题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没有立好遗嘱,而是小丽继承房产拖的时间过长,程度上也要求找出众多的法定继承人。
后提醒:继承手续一定要尽快完成
小丽继承父母房屋遗产案例,之所以变得复杂,父亲生前没有遗嘱只是一个方面的原因,核心的原因是在她父亲过世后没有及时处理遗产继承手续,以致于此后因奶奶的过世发生转继承而引起。
小丽如果在父亲过世后及时处理父亲的遗产,或者征询奶奶的意见,在奶奶同意放弃继承的前提下让奶奶单独先做个放弃继承的声明手续,就相当于切断了奶奶的继承权往后延伸的可能性,就能避免后面遭遇的种种麻烦。
遗产继承要及时处理,千万不要误以为自己是独生子女就一定简单。即使有遗嘱,也不一定就能简单处理,如果拖得时间长,问题就会更复杂。
其实,独生子妇的遗产继承尚且如此,非独生子女就更为复杂,这个问题购房指南下期再讨论,给大家一些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