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人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者法人,共同拥有这个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一栏就是只能有一个人的名字,但是房产共有人一栏却人数不限,那么房屋共有人可以变更吗?如何取消房产证共有人名字?
房屋共有人可以变更吗
因房地产的共有人增加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该是原房地产共有人和新增加的共有人;因共有房地产的共有人减少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原房地产共有人。
1、赠与:假设房屋产权人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他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儿子。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首先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儿子为房屋共有人。
2、析产: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你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这样,你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如何取消房产证共有人名字
房产证去名字主要分为买卖、赠与等。你所说的适合使用赠与方式去除名字。
须经共有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意思,一个是房产证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系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一般只登记夫妻任一方的名字),二是房产证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而房产为该登记人的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如果只体现一人名字但房产要转为登记人个人财产的话。双方拿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将房产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然后双方带上述材料及公证书去房产登记部门过户,这时候因为公证书的约定,所以去掉一个人名字后,房产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
房产证去名字一次性付款,先交定金,然后双方去房管局去办过户,同时买方将剩余房款打在银行进行,后过完户,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房产证去名字贷款买房,先交定金,买方将首期款交银行进行,同时申请银行贷款,等到银行出具了贷款合同之后,买卖双方才去过户,过完后把过户抵押的证明(房管局出具)交给银行,银行就可以放款了,此时买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卖方到银行取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