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出台的关于医保的政策有哪些,医保又有哪些新政策。关于医保又有哪些值得关注。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年辽宁医保新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辽宁医保新政策变化一:农民工纳入基本医保
根据《意见》,新的制度将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意见》明确要求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意见》提出,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其中,《意见》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
变化二: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对于整合两项医保制度后,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筹资问题,《意见》提出,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意见》强调,各统筹地区要于今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辽宁“城居保”政府补助380元/年
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达内记者了解到,我省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已提至380元/年,报销比例在70%-75%之间。
目前全国已有上海、天津、山东、重庆等至少八个省市出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辽宁目前还没有具体的“并轨”的方案,需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才会启动并执行。届时,辽宁将有2687万人受益,并在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据了解,城居医保和新农合在参保人员、待遇、基金管理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实现“并轨”后,不仅两者在定点医院范围、用药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等方面可以实现资源共享,而且对参保人来说,门诊病种有望增多,结算也将快捷省事。
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涨到380元
今年,沈阳城镇居民医保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了60元,达到380元。这是自2007年建立居民医保制度以来,各次调整中幅度最大的一次,约140余万居民受益。据统计,沈阳市连续多次提高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起初政府补助标准只有40元,后来提高到80元、120元,之后又提到了200元、240元、280元,提高到320元。今年,政府补助标准提高了60元,达到380元,涨幅也比去年增加了20元。目前,沈阳市的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已达95%以上。与最初的补助标准40元相比,涨幅接近9倍。
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部分减为32元
与政府补助标准的成倍提高相比,个人缴费标准并没有增多。低保边缘户人员个人缴纳部分也比之前减少。比如,在校大学生、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中,属于低保边缘户人员,以往个人需要缴纳80元,今年调整后,个人缴纳仅为32元。降低原因是政府帮这类人群缴付了60%,以此减轻了该群体的参保压力。新调整的个人缴费标准将自今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政府补助的新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年度累计超过1.6万元由大病保险按50%—85%支付
沈阳市已确定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年度累计负担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6万元以上及超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后的费用,按50%—85%的比例由大病保险支付。按照《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大病保险将按医院等级、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档及相应递增比例进行补偿。
截至目前,已有天津、青海、山东、重庆、广东、宁夏、浙江等七个省份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整合,并建立起统一的、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此外,新疆建设兵团也实行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除了上述省份,部分县市也展开城乡医保并轨的实践。江西省南昌市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基本实行“保障范围和项目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网络信息系统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疆乌鲁木齐市、四川省宜宾市、江苏省南通市等地的城乡医保整合并轨也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运行。
据了解,制度并轨后,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等,均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内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实现统一的管理部门、筹资标准和信息系统。
新农合基金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从执行上看,在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并轨的地区,绝大部分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和经办,但也有并轨到新农合系统的地区,如安徽省界首市、宁国市。
根据人社部的最新统计,目前我国三项基本医保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覆盖人数已经超过13亿人。
随着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体制也被确定为既定方向。2013年3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曾提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职责要整合为由一个部门承担,并明确整合工作要在当年的6月底前完成。
2017年辽宁省异地就医报销最新政策2015年12月30日,在省政协第十一届十三次常务委员会议上,省政府相关负责人通报了省政府关于省政协提案和省政协常委会议建议的办理情况。针对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异地就医结算问题,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论证,在沈阳、抚顺、锦州、铁岭、盘锦等5市开展试点。
目前,试点工作结束,省级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搭建完毕,2016年春节前将有沈阳、大连、抚顺、锦州、铁岭、盘锦、本溪、营口、辽阳等9个市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异地就医 联网结算十几秒就搞定
沈阳、抚顺、锦州、铁岭、盘锦成为首批试点市,服务对象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在职职工长期异地工作人员等异地居住人员,异地住院结算时,医保可以直接报销,自己只承担自己应付的部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处长刘红涛告诉记者:“办理者只需向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再到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就可以了。 ”记者了解到,这种申请是终身有效。
已经办理审批备案的异地居住人员拿着社会保障卡和居住地医保手册,在居住地异地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结算时按居住地的结算标准,患者只需支付应个人承担的那部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患者在医院结算时手续也不麻烦,沈阳军区总医院信息科高级工程师高轶测算了一下,从上传费用明细、预结算到打印发票,整个流程下来也就十几秒的时间。
医患信息报销结算过程全联网
只需把社会保障卡一插,十多秒就办结了异地就医结算手续。其实,支撑起这个终端的是一个设计严谨、四通八达的“高速路网”。
看似简单的异地就医持卡结算,实则是医保管理中的一个大难题。既有各市医保标准的不同,又有各市结算平台的应用技术差异,无法实现互联互通。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得从政策设计和网络建设两个方面同时入手。
经过多方研究论证,我省决定执行居住地医保目录、实施参保地报销政策、按照居住地医保结算、省级平台清算的管理办法,实现异地居住人员持卡就医、联网结算。省平台还设计了药品、诊疗、医疗服务项目的“目录”,以解决因各地政策差异和代码不统一而造成的信息传输障碍。
此外,异地居住人员所享受的大额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将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完毕后进入理赔程序,所报销费用汇入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中。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扩至9个城市
在沈阳等5市的异地居住人员走上就医“高速路”时,其他市的异地居住人员也有望早些享受这种快捷。
省人社厅已经开始扩建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高速路网,将新增大连、本溪、营口、辽阳4市。目前,大连、本溪正在进行联网测试。
在扩面的同时,加强全省医保信息化和经办能力建设是重点。目前,全省正在逐步统一“三个目录”的信息代码,缩小各统筹地区待遇政策差异,为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扫清制度壁垒。
2017年辽宁省医保报销比例及流程
其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为70%左右。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
某人用掉医药费总计15000元,而报销公式是这样的:(15000-500《起付线》-自费药)*70%,如果说自费药占据很大比例,其报销下来是没有多少金额的。
另外需要到指定医疗机构就医,这点很重要./>/>问题补充:企业还每年给交了一份叫大额险的保险,一年只交12元钱,这个险对医药费报销是如何规定的?/>顾名思义简单讲,就是针对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支出的报销,比如肿瘤,烧伤等情况,就可以享受相关报销待遇。当然以上两者都有限额要求,一般根据当地社平工资,生活水平而定金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