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上涨是非多”,当真不假。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合同的约束力还有多大?网签了还能反悔?
我们都知道二手房交易的流程通常是:签三方协议(买卖双方、中介)→买家支付首付→买家办理贷款→买卖双方网签→缴税费并过户。
这一整套流程走下来,一般人都得要半个月乃至一个月以上。房价上涨的时候,一个月足以催生诸多变数,卖家毁约情况增多,因为即使是支付违约金,也能在上涨的房价中找补回来,还有得赚!
案例分析:
中部某省会城市的业主王先生就遇到这样的糟心事,他因为名下有了一套房,如果直接购买二套房可能无法享受首套房的税费优惠政策,另外由于资金缺口,王先生终选择卖房再买房。2016年1月份卖完房后,并在次月份签下了另一套二手房。从签三方协议到网签都十分顺利,可是到缴费过户阶段,卖家就开始以各种借口拒绝过户。
春节后,一线城市房价,王先生所在的城市房价也开启了暴走模式,卖家单方面毁约情况增多。
那么这种已经进行过网签的二手房交易,买家是否还能要求过户呢?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在整个二手房交易流程中,买家没有出现违约,并已经网签,卖家无故违约属于过错方。购买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法院走诉讼程序完成房屋过户。
房价上涨催生“一房两卖”
在房价急剧上涨的时候,容易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房主在于购房者签合同后,网签前又将房子卖与出价更高的购房者,并完成网签过户手续。这种情况通常第一位购房者只能得到一部分的违约金,并不能强制要求过户。
二手房交易跟新房交易有明显区别,二手房房源掌握在广大的业主手中,理论上来说,他们属于楼市的“散户”。和开发商的售价需要备案不同,二手房交易较少受到政策约束,报价也要灵活得多,往往周边一个的出现,或者政策公布的第二天,二手房价格就会应声上涨。
所以,我们在这里提醒购房者,如果达成购房意愿,应尽快完成网签手续,防止买卖双方的情绪受房价波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