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餐厅是指餐厅主要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福利性用餐或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用餐,属单位内部餐厅。如机关餐厅、学校餐厅、医院餐厅等。该类餐厅一般是保本经营或微利经营。
餐厅为了适应新形式和餐厅发展,增加餐厅在社会的竞争力,增强员工的法律观念和规范无误操作,详细规范如下:
一、 基本要求适用范围凡在任职满30天以上者,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以下制度。
二、 工资结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额外奖惩金+全勤奖+工龄工资+餐损
A、基本工资:
根据个人能力及对餐厅贡献大小分别而定,岗位不同工资不同。
B、绩效工资:
当月该楼层超标营业额中的纯利润的 40% 由楼层员工(包括厨房)平均分配。
C、加班工资:
员工有效完成十小时的工作时间(不含吃饭、培训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按每小时1.5元算加班工资。
备注:
1、上班时间按季节变化而定
冬季 一楼上午 9:30——14:30 下午 16:30——21:30
三楼上午 10:00——14:30 下午 16:30——22:00
夏季 一楼上午 9:00——14:30 下午 17:00——21:30
三楼上午 9:30——14:30 下午 17:00——22:00
2、早餐:厨房开饭时间为8:30,餐厅开饭时间为9:00,9:30早餐结束。
3、半小时以内不计加班或补钟。
4、可按生意状况给员工补钟。
5、员工不得拒绝加班。
6、包房加班按1桌/1小时 2桌/1.5小时计算。
D、额外奖惩金
1、奖金:员工在当月工作表现中可起到积极带头作用(典型事例)餐厅给予员工的鼓励现金奖叫奖金。
2、罚款:员工在当月工作表现中,工作态度恶劣,破坏环境设施或集体形象,餐厅给予员工的罚款。(罚款视事情轻重而定)。
3、全勤奖:凡员工按每月例休两天外出勤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无旷工记录者,餐厅给予10元全勤鼓励奖。
4、工龄工资:凡满半年的员工,餐厅为其设定30元工龄工资,依次类推。
5、餐损:各部门餐具无原因消失、破损,餐厅采取公共赔偿叫当月餐损。包括所有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