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初央行下发关于商业贷款购房政策调整,对非限购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低至2成。之前的政策是首套房首付比例低为25%。时隔半个月后赣州各家银行执行的情况如何呢?
一、赣州多数银行已经执行新政
2016年2月5日中国银行赣州分行率先经执行首付两成政策。此后中国农业银行赣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赣州分行、赣州银行等商业银行也陆续开始执行首套房首付2成的新政策。
二、商贷利率情况如何
以上是基准利率,一般采用的是4.9%的年利率,目前赣州大部分购房者房贷利率在基准利率上可享受9折优惠(相当于4.41%),也有一部分银行对首套房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9.5折(相当于4.66%)。
三、赣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2015年5月,公积金贷款个人首套房首付款就已经降至两成。具体规定如下:
(一)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按首套房贷款标准执行;对已使用过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无住房或只有一套住房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按首套房贷款标准执行。
(二)原“夫妻双方在过去一年内均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取消,但所购(建)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此套住房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外)。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利率统一按首套房贷款标准执行。
(四)调整购买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贷款金额,其中: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评估价的70%;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登记的建筑面积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住房面积1500元/平米。
(五)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本人及其配偶任何一方在近24个月内贷款或贷记卡没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逾期记录(含年费)或准贷记卡透支没有超过180天以上记录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赣州缴存公积金规定
住房公积金应按月工资总额为缴存基数(月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实),但高不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低缴存基数仍按2014年确定的标准执行。中心城区(含南康区)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2711元,下限为246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3050(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同),下限为246元;各县(市)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0578元,下限为191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2538元,下限为192元。
商贷首付比例的降低对于刚需购房者是一件及时利好政策,目前赣州多数银行已经执行,同时赣州公积金贷款买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也是两成,购房者如果确实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可以选择商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