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常州用商业贷款买了房,那么之后是否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呢?有什么条件吗?办理商转公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房天下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 什么样的人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在常州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贷款,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其所购自住住房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可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简称“商转公”贷款,用于偿还其商业贷款。
二、 办理商转公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除了要符合公积金贷款的一般规定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的商业贷款未还清。
2、商转公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已办妥,并可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若借款人选择的是以贷冲贷方式的,仅限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有关合作协议的受托银行办理,具体办理银行可向公积金中心咨询;如果选择的是先还后贷方式的,商转公贷款不受商业贷款银行限制。
4、申请先还后贷方式的人须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产权共有人;申请以贷冲贷方式的人须为商业贷款的借款人。
5、借款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记录良好,能及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且具备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能力。
6、商转公贷款仅限纯商业贷款转为纯公积金贷款,转贷前或转贷后均不能为组合贷款。
7、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商转公贷款要注意哪些问题?
1、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不被允许发放商转公贷款。
2、借款人选择的商转公贷款受托银行原则上应当与原商业贷款银行一致。
3、贷款期间,借款人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不能再以其他形式提取。
4、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充分考虑自身还款能力,选择适当的受托银行、贷款额度、期限和还款方式,确定后一般不得更改。
5、借款人应先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手续,经中心审批同意后再按约定时间偿还商业贷款。
6、借款人应如实向公积金中心、担保公司和受托银行提供个人信息和有关贷款申请资料,如有隐瞒或不实,公积金中心有权暂停其一至三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