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营造文明守纪和谐校园,校园应该多普及法律知识。你知道怎么做法制手抄报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小学四年级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小学四年级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的图片小学四年级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图一
小学四年级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图二
小学四年级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图三
小学四年级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图四
小学四年级法制为主题的手抄报的资料
一、法制案例
案例一
据某,男,16周岁,汉族,初中文化,无业。2008年6月的一天晚上,据某与他人经事先商量,到太仓新雅鹿公司职工宿舍叫了18个河南老乡到据某等人暂住处,对18个人说:“你们过来都是给我面子,把我当朋友,我也会把你们当朋友,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找我,现在我有一批裤子,你们给我面子,一人买一条,每条100元。”据某并说::“以后你们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们,有我们出面摆平”,“你们过来是给我面子,你们在这里经常被安徽人欺负,以后你们的事情就找我们帮忙。”后给每人发了一条裤子,并说待你们发了工资再付钱,7月初18个人付给三个犯罪嫌疑人1500元,因三人离开新雅鹿公司未收到款。
案例二
2006年3乐,家住贵州的女孩小红(未成年),在网上认识了某市的那守信,几次网上来往,小红深深爱上那守信。同年4月9日,小红只身一人从家乡来到某市和那相会。那便与朋友关某通过雷某将小红一700元的价格,卖给外地的董某,并先收了200元现金。那守信骗小红先去雷某家暂住,雷某家人发现真相后,马上领雷某到公安机关自首。后来,那守信、关谋被抓获。
二、人身权
1.人身权的概念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人身权的分类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具有法律尚的独立资格必须具有的民事权利,公民、法人都有人格权。具体包括:(1)生命权;(2)身体权;(3)健康权;(4)姓名权和名称权;(5)名誉权;(6)肖像权;(7)隐私权。
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因具有某种特定身份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1)亲权;(2)配偶权;(3)亲属权;(4)荣誉权等。
3. 人身权的保护
保护人身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消除影响、恢复名誉;(3)赔礼道歉;(4)赔偿损失。
三、法律名言
1) 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2)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格索尔
3) 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4) 战鼓一响,法律无声。
5) 最高法院追随当政者。
6) 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吕苏辙
7) 法看谁犯,事看谁干。
8) 法律被抹杀便产生专制独裁。
9) 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10) 一个国家的绝对公理,是受着这个国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启发的。——乔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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