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可为您提供更划算的购房方式,但是在南宁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各类材料,您都准备好了吗?
注意事项:
*公积金个人贷款所有业务都需要本人持材料原件办理,所有材料复印件均以A4纸复印。
* 请用蓝色、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逐栏用正楷字填写相关表格,字迹应清晰易辨,不得随意涂改。
一、属集资建房、危旧房改住房的,需有立项批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办理房屋抵押时需向市房产局出示原件)。
二、所购商品房楼盘属初次在我中心办理贷款的,需由该楼盘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五证”。
三、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及贷款情况证明;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未缴存证明。
四、若借款人或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有不良还款记录(贷款或信用卡),必须提前告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五、本资料清单中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时效为三个月。
(来源: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