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南京市召开棚户区改造暨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启动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居民可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并享受税费优惠。
南京确定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新五年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南京市日前下发《南京市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整治行动计划》,开启新一轮环境整治。
所不同的是,此次整治将从“面子”向“里子”延伸,目标锁定高楼大厦繁华盛景背后的棚户区和老旧小区。
计划到2020年底,采取“拆改整留”方式,完成全市11区约15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和936个老旧小区整治目标,力度空前。而且,此番整治将彻底改善全市居民的居住水平,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转变。
据了解,此次棚户区改造将采用征收拆迁、翻改建、完善房屋使用功能、环境综合整治、房屋维修加固、建筑节能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完善等多种方式,形成“拆改整留”并举、既符合南京实际又可操作的改造方式。
这次棚改都改哪些地方?有你家么?
据市物业办的统计数据显示,南京市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早在2006年就已启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577个、2366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整治任务,受益居民52.6万户。
经前期摸底统计,新一轮行动计划,主城六区共需整治936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1685万平方米,涉及房屋6731幢、居民约25万户。
市物业办详细拟定了推进时间表:2016至2018年需整治的老旧小区共613个,建筑面积1314万平方米,其中2016年计划整治184个小区,建筑面积388.3万平方米;2017年计划整治245个小区,建筑面积524.4万平方米;2018年计划整治184个小区,建筑面积401.3万平方米。2019至2020年整治零散片区323个,建筑面积371万平方米。
快来看看补偿 听说早搬家有奖励?
据了解,2014年以来,老旧小区整治市级补贴标准是20%,此番为了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整治进度,缓解区级资金压力,将老旧小区整治市级补贴资金提高至30%,对于任务量较重的玄武、秦淮、鼓楼,补贴资金提高至40%。《行动计划》还设定了奖励机制以推动老旧小区整治又快又好完成。
这次棚改,要在5年内完成约150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涉及居民近10万户,居民为关心的还是补偿安置问题。
根据《行动计划》要求,棚户区改造安置补偿包括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由被改造项目居民自愿选择,鼓励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方式。符合规定条件的改造项目居民可以选择共有产权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安置方式。
各区政府在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时,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居民,如放弃申购征收安置房、政府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房、公共租赁房等)并在签约期限内搬家的,可给予不超过房地产评估总额20%的奖励,并在征收补偿方案中注明;
征收企事业单位一般以货币补偿为主,具体办法由市建委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支持政策由市国土局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还有税费优惠哦:快看你买房的契税、个税有没有减免?
据了解,南京此番棚户区改造的资金来源主要由各区自筹资金、市级财政补助,以及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支持等组成。除了较为宽松的财政补助、保障性用地政策以外,优厚的税费政策是一大亮点。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被改造片区内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的,符合规定的,可以提取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优先办理公积金贷款。市金融办、房产局牵头研究保障性住房购房贷款操作办法,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购房贷款。
电力、通讯、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要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支持,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或按照配套工程实际建设支出取费,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同类普通商品住房收费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