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么叫可转换债券么。你知道可转换债券中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么。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分享可转换债券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可转换债券的综述
可转换债券 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 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 可转债。它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 普通股票的特殊 企业债券。可转换 债券兼具 债权和期权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 英语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发行的含有转换特征的 债券。在招募说明中发行人承诺根据 转换价格在一定时间内可将 债券转换为公司 普通股。转换特征为公司所 发行债券的一项义务。 可转换债券的 优点为 普通股所不具备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债券不具备的升值潜力。参见: 可转换信用债券,convertible debenture
可转换债券的特征
可转换债券具有 债权 和期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 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可转换债券的债权性
与其他 债券一样, 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 利率和期限, 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可转换债券的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在转换成股票之后,原 债券持有人就由债券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 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 股本结构。
可转换债券的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 可转换债券的重要 标志, 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 投资者享有的、一般 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 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 普通股票。如果 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 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 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 转换价格将 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 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 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 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 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 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双重特点,对企业和 投资者都具有吸引力。1996年我国政府决定选择有条件的公司进行 可转换债券的试点,1997年颁布了《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4月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极大地规范、促进了可转换债券的发展。
可转换债券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一方面,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是否 转股,并为此承担 转债 利率较低的机会成本;另一方面,转债发行人拥有是否实施 赎回条款的选择权,并为此要支付比没有赎回条款的转债更高的利率。双重选择权是可转换 公司债券最主要的 金融特征,它的存在使 投资者和发行人的 风险、收益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内,并可以利用这一特点对股票进行 套期保值,获得更加确定的收益。
可转换债券的售价组成
可转换债券对 投资者和发行公司都有较大的吸引力,它兼有 债券和股票的 优点。 可转换债券的售价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债券 本金与利息按 市场利率折算的现值;
另一是转换权的价值。转换权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当股价上涨时, 债权人可按原定转换比率转换成股票,从而获得股票增值的惠益。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
可转换债券的发行有两种会计方法:
一种认为转换权有价值,并将此价值作为 资本公积处理;
另一种方法不确认转换权价值,而将全部发行收入作为发行债券所得,其理由,一是转换权价值极难确定,二是转换权和债券不可分割,要保留转换权必须持有债券,行使转换权则必须放弃债券。
可转换债券的债券转换
当 债券持有人将转换成股票时,有两种 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账面价值法和市价法。
采用账面价值法,将被转换 债券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发 股票价值,不确认转换损益。赞同这种做法的人认为,公司不能因为发行 证券而产生损益,即使有也应作为(或冲抵) 资本公积或留存损益。再者,发行 可转换债券旨在把债券换成股票,发行股票与转换债券两种为完整的一笔交易,而非两笔分别独立的交易,转换时不应确认损益。
在市价法下,换得股票的价值基础是其市价或被转换 债券的市价中较可靠者,并确认转换损益。采用市价法的理由是, 债券转换成股票是公司重要股票活动,且市价相当可靠,根据相关性和可靠性这两个信息质量要求,应单独确认转换损益。再者,采用市价法, 股东权益的确认也符合 历史成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