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的农村做创业有什么有哪些优惠政策呢?甘肃农村做创业什么创业政策科员享受?小编为你带来了“甘肃农村创业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甘肃省鼓励大学生农村发展可享多项优惠政策
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引导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返乡高校毕业生、巾帼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投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同时给予在电子商务平台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鼓励省内高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创建大学生、社会青年电子商务创业实践基地。
《实施意见》明确,今年要在30%的乡(村)建成电子商务服务站(点),90%的行政村通宽带,农村电商培训全覆盖;2017年全省70%以上的乡(村)建成电商服务站(点),交易额增长20%;2020年全省农村电商交易额年均增长30%,达到县有农村电商服务中心、乡(镇)有电商服务站、村有电商服务点,农户能通过电商销售自产产品、购买生产生活资料的目标。
《实施方案》提出,要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本土农村电商平台,推行农产品定制,打造个性化特色农产品,支持特色农产品申请“绿色”“有机”“无公害”“地理标志保护”和“甘肃名牌产品”等认证,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与邮政局(所)、快递网点和社区对接,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鼓励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和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电子商务,对开办网店、从事网货生产销售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效果明显的企业和网店,给予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三年以内小额信贷按基准利率全额贴息政策。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要在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应用推广互联网技术,促进工业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下乡的同时,为农产品进城拓展更大空间,加快县、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和电商产业园建设,打造网店运营、创业服务和人才培训的聚集地。
掌握这些农村政策,创业再也不难了!
(一)畜牧标准化养殖政策
这是一项中央财政投入资金支持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政策,主要支持生猪类(含野生动物)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建设以及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建设。支持内容包括养殖场水电路改造、防疫、粪污处理、挤奶、质量检测等。
(二)动物防疫补贴政策
1、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
2、畜禽疫病捕杀补助政策;
3、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4、猪定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
(三)农机补贴政策
一般农机单台不超5万,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
(四)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这项补贴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在养殖业发达和养殖污染严重的地区,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建设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并做到与畜牧业规模化养殖相配套。
养殖业有哪些赚钱商机?
其实,笔者说句心里话,在这么多的农业产业中,养殖业也是属于一个“蓬勃发展”的产业,对于养殖业来说,今年一号文件中,透露了很多发展商机,下面一起看看吧!
机会一:标准化规模养殖
与规模种植一样,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将获大力支持。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过程中,规模化将是必经之路。未来规模养殖将成重点发展方向。2016年,国家对规模养殖将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利好1:规模养殖的巨额补贴
除畜牧良种补贴外,还可拿到规模养殖的补贴,此外,还有一些专门政策,如针对某些品种的养殖大县,另有专门奖励政策。
利好2:标准化示范养殖,还可拿到政策扶持资金
针对标准化示范养殖基地,带动当地农民发展的,各地区有相关扶持政策。
机会二:生态养殖
当前,畜禽养殖污染已经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来源,破解粪污综合利用问题迫在眉睫。因此,兼顾生产生态两大目标,农牧结合、循环发展作为破解畜禽养殖污染难题的生态养殖将成为重点发展对象。
利好1:生态养殖的巨额补贴
国家对环境问题越来越重视,对生可持续发展、可循环的生态农业扶持力度很大,尤其对生态养殖的扶持尤为巨大。
利好2:用地、用水、用电政策优惠
除直接补贴外,还可享受国家对畜牧养殖的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有不同程度地优惠政策,以节省投入成本。
机会三:特色养殖
随着大农业的发展,农业发展越来越向精细化、特色化发展。新、奇、特将成为农业新的关注点,特种养殖将成为新的农产品价格增涨点。
利好1:“一县一特”补贴项目。
针对形成规模、形成特色的养殖项目,可申报“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利好2:以特色做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在特色基础上打造优势特色品牌,极大程度提高产品附加值,提高销售利润。
机会四:政策性保险将持续加大
由于养殖业风险不好预测,除了天灾外,环境污染导致疫病严重,增加了畜禽病死亡率,养殖业风险很高。为防范风险,保证养殖业健康安全发展,2016年一号文件明确提及农业保险内容。
农村青年返乡创业优惠政策
山东省
农民工返乡创业土地使用权可作为贷款抵押品。为加强创业政策扶持,解决农民工创业初期的资金困难,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规定,1、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要拓宽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覆盖面,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抵(质)押标准,创业人员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均可作为抵(质)押品。2、对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可对创业成功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山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还将为创业者提供招工服务、代存档案、代缴社会保险费等一系列便利服务。江苏省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返乡创业,鼓励各类服务和培训机构为返乡创业者开展法律法规、经营管理、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各地根据情况对返乡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给予补贴,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开业指导、小额贷款、政策咨询等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创业贷款担保机制,为农村劳务输出人员返乡创业提供投融资服务。同时规范收费行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对不合理的坚决予以取消。
安徽省
可享受税收减免。为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安徽省各级财政部门将建立农民工创业扶持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对农民工创业有关税收进行减免。对农民工返乡创办服务型企业(除广告、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村富裕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实际安置人数定额依次减免其当年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外出务工农民回小城镇从事工业生产,凡符合条件的按当地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优惠政策。
湖北省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返乡创业登记方式,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允许“一址多照”、集群注册,允许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将住宅用作“安全、环保、不扰民”行业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放宽经营范围,鼓励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取消和下放涉及返乡创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并切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返乡创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对返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对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支持返乡农民工等人员积极参与“绿满荆楚”行动。对返乡初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从事种养殖、家庭农场、农产品加工、农业产业化、农村服务业、林下经济等经营实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一定就业人数的,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助。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照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在贷款期限给予全额的财政贴息。研究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人范围。进一步增强创业担保贷款的普惠性和公平性,提高返乡创业的金融可获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