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2月1日起,昆明市开始推行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政策主要在合同部分中的相关规定如下,商品房中期房和现房的拟分开签订购房合同,这也是新旧版示范购房合同大的区别。旧版购房合同是为一体的。
新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需要求推行指纹验证,一直延伸到产权证办理,侧面保障购房者跟踪自己的权利、义务。此外,为购房者方便验证合同的真伪,还将会进一步推出二维码措施,购房人可扫描后自动验证。另外,此次新政中出台了多项便民、利民的举措。
新政好处1:“一房多卖”全部赔付
新版的购房合同,在新示范文本中“商品房基本状况”章节添加了“抵押情况”及“房屋权利状况承诺”的内容,明确要求开发商必须告知房屋的抵押情况,并保证所售房屋无权利瑕疵。
若开发商违约,导致不能完成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买受人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应退还买受人已经付的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及利息。开发商将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应该赔偿已付房款的一倍或买受人的全部损失。
新政好处2:质量担保首次列入合同
新版的购房合同,增加了商品房质量标准的规定,具体内容有关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标准、室内空气质量、建筑隔声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标准等。另外,如开发商违反质量及保修责任约定的,需由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
新政好处3:完善交房条件手续
新版的购房合同,在商品房及相关设施设备的交付条件中规定,交房必备测绘报告,水电暖气要实际可用,增加查验房屋的书面通知程及查验程序。新版规定,商品房的交付手续也做出了调整,开发商交房通知业主入住,至少提前10日,业主查验交付不得有前提情况。
新政好处4: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
新版的购房合同,新示范文本提出,开发商如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存入本市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该工程建设使用。同时,合同应明确约定预售资金监管机构的名称、监管账户与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