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政策已于9月1日做出调整,住建部联合财政部、央行发文,表示对拥有1套房并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委托买住房的,低首付可两成。苏州公积金中心人士表示将遵照文件执行。
据悉,目前苏州公积金贷款购房现行政策为:1.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不论新建住房还是存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包括已结清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30%。2.首次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公积金贷款同档次基准利率。
而根据昨日下发的新文件,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这意味着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次放松了。
多位苏州房地产人士对这一政策十分看好,认为这将有利于苏州市民改善型需求的满足,同时也表明了国家对于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支持。不过也有银行人士提醒,这一首付降低的优惠实质上限于纯公积金贷款,而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仍将参照商业贷款的首付要求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