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的好坏是广大购房者买房考虑的重要因素。房间采光条件好,不仅能使人心情愉悦,还有助于居住者身体健康。现在的商品房在光线条件方面基本都能满足国家规定的“冬日满窗日照时数不少于1小时”的标准。但各城市之间由于纬度不同,具体计算方式也有所区别。那么在上海市具体的规定是什么样的呢?可以通过《上海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办法》来一窥端倪。
一、建筑日照标准
在计算范围内受高层建筑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即其主要朝向每层如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则最少应有一个居室满足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的日照时间规定。低层独立式住宅改为多户共用的,除符合上述的日照时间规定外,还应保证主要朝向受遮挡的每户有一个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
在计算范围内受高层建筑遮挡的其他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
在计算范围内受遮挡的文教卫生建筑,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累计3小时;浦西内环线以内地区,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累计2小时,最小累计时间段为5分钟。
普通中小学校的体育场地和幼儿园、托儿所的室外游戏场地应保证有一半以上的面积冬至日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累计2小时。
保障性住房等本市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朝向和有效窗户
日照分析应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的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作日照分析。
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居住建筑一户住宅的主要朝向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最少应有一个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一个居室有几个朝向的窗户的,其主要朝向的窗户应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其他朝向的窗户不作日照分析。
休(疗)养院住宿楼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大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
三、居住建筑满窗日照计算规则
居住建筑满窗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1.8米的,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1.8米的,按1.8米计算,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0.9米为计算范围。
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
(一)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
(三)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可忽略不计;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五)设计封窗的阳台,以封窗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