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消息又有新的传言出来,贾康的预言正在变为现实:2016年完成立法,2017年全国开征!此处暂不质疑他的消息真伪,根据他的消息,房产税面向全国征收,存量房也要交税是两大基本原则。究竟有哪些房产税细节,房产税的影响到底有哪些?请看搜房网为您搜罗的信息大全。
如果按千分之四税率计算(房产计税价)测算,房产税开征之初,每年征收额约为4000亿元。
但还有一些细节未终敲定:
一是扣除面积。初步方案是第一套房按人每人40平米扣除。目前上海是60平米。也就是说,三口之家住房面积在120平米以下,不用交税。但是否全国统一执行这个扣除面积,如何确定人口(户口在外地的父母到子女打工的城市与子女同住怎么算?)等问题需要解决。此外,据传还有二套房之说,就是对第一套房免征。
二是年70土地使用权问题。不可能为征房产税去修改宪法、搞土地私化。解决方案是:满70年后只要继续缴税,土地使用权可以续期,居民变相获得永久使用权。
三是和地方的分成。初步方案是2:8,2、地方8。
四是对现有税种的调整: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印花税中的有关征税项目以及某些具有税收性质的政府收费。目标是形成城乡统一、房地统一、与各国普遍开征的房地产税基本一致的房地产税。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2014年11月的一次讲话中也说“如果房产税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将正式实施。”
其实,房产税并非只是用来抑制房价的。中国国情之下,房产税具有三个功能。
一是为地方政府提供新税源,优化财政结构。基层政府,财权小而与事权多,当前国家正在推进的财税体制改革,将有助于缓解这一矛盾。另外,过去多年,地方政府对于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度偏高,既不合理,又非长久计,转费为税,方是正道。从国外经验来看,基层政府的收入主干是房屋持有税,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用于为本地区提供、安全、消防、保洁等公共服务。对于居民而言,相当于小区之外的“大物业费”。
二是调节财富分配。税收是二次分配的主要手段。居民持有的房子越多、面积越大,被征的房产税也越多,然后把税收用于政府支出,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甚至,为特定弱势群体提供支持。比如,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方案都规定:房产税用于保障房建设和运营。因此也就具“劫富济贫”的味道。但笔者认为,全国开征房产税后,不宜只能用于保障房。调节财富分配当属应有之义,但税收用途应借鉴国外经验,更多的向当地全体居民提供公共服务。
三是稳定房价。当前,我国正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其中就包括税收手段。而过去十多年的房地产调控经验也表明,信贷和税收是稳定房价的主要经济手段,而且相比限购限价这类手段,更显其合理性。房产税将增加房屋持有成本,自然会抑制多套房需求,进而有助于稳定房价。不过,也应明白,房价走势由多种因素综合决定,而税收并非主因。
从政策设计角度考虑,未来的房地产税立法将对普通百姓有所优惠。从国外情况看,房产税具有普征特点,但对于社会主义国家的我国而言,政府关心民生,保护普通民众的基本生活,未来不会对家庭、房屋普征房产税。另外,2011年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方案,皆有免征条款:上海本地户籍居民人均免征60平米,重庆对于新购房免征100平米。
将来我国的房产税的税率也将低于国外。发达国家的房屋持有税,税率一般为1-2%。上海的试点方案为0.6%和0.4%两档,重庆包括0.5%、1%、1.2%三档,皆低于国外水平。预计未来我国主流的税率将在0.5-1.5%之间。税率和税基,国家法律层面可能只是宽泛的规定,主要由各地因地制宜的确定具体税率和面积。
总而言之,无论是国家层面的立法,还是将来各地政府制定的细致条款,都将考虑到普通百姓的基本需求、合理诉求,差别化对待不同的家庭与房屋。普通百姓,不必为此税而深忧。
(来源:地产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