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关系到很多家庭的切身利息。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满足符合哪些的条件?北京住房公积金能够提取的大额度是多少呢?本文主要为您介绍的的是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流程/提取材料等等信息的整合,供您参考。
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的余额时候,住房公积金管理应当从受理的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彻底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和单位已经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了购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
6、租住房子的费用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获取程序:
1、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应该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管理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提取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华当网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3】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4】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或购房收据)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5】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6】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7】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8】住房公积金管理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9】个人提取:当个人和单位就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发生争议,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管理部应予协调。协调不成的,管理部依据《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管理部主任审批后,可直接为职工个人办理提取并书面通知单位。职工个人办理时,须上述关材料到管理部提出申请,提取流程与单位提取流程一样。
以上就是公积金贷款的程序和提取公积金需要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