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政策性银行贷款利率较低、期限较长,有特定的服务对象,其放贷支持的主要是商业性银行在初始阶段不愿意进入或涉及不到的领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三家政策性银行,欢迎阅读!!!
三家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1994年10月19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由国务院确定、中国人民银行安排资金并由财政予以贴息的粮食、棉花、油料、猪肉、食糖、厂丝、化肥等国家专项储备贷款和地方化肥、糖、肉储备信贷等。
机构文化
宣传语
宣传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建设新农村的银行""建设新农村的银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明确提出要继续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面对新形势,农发行作为以服务"三农"为根本宗旨的国家农业政策性银行,支持建设新农村是我行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行必须承担的义务。"建设新农村的银行"是我行对国家、对公众、对未来的庄严承诺,也是对我行定位的清晰描述。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过去15年以来,我们一直遵循以农为本的宗旨,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为"三农"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未来,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坚守服务"三农"的立行之本,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切实加大对"三农"的支持,为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核心理念
至诚服务:金融业是窗口行业,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是对金融企业的基本要求,也是金融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农发行要实现有效发展,必须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快服务产品、手段和方式的创新,千方百计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在不断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更好地服务"三农",报效国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贡献,服务各类人群。
有效发展:有效发展是指有质量、有效益和可持续的发展。有效发展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农发行可持续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发展是硬道理,农发行必须加快发展。同时,这种发展必须是有效的。今后一段时期是我行的重大发展机遇期,我行业务领域会不断拓宽,支农功能会逐步完善,发展速度与步伐也会不断加快。在这种新形势下,农发行必须按有效发展的要求,坚持在加快业务发展速度的同时,着力提高资产质量与经营效益,实现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不断增强自身发展能力,更好地发挥支农作用。
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也是现代企业管理的核心要求。农发行属于高附加价值的金融行业,依托知识为基础的服务是金融业主要的利润源泉,当前又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人是最重要的资源。因此,农发行要打造现代银行,就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本管理,树立企业即人、企业为人、企业靠人的人本理念,发挥企业文化的凝聚、导向、激励和转化等功能,用目标鼓舞人,用精神凝聚人,用机制激励人,用环境培育人。要挖掘员工资质和潜能,提升员工的思想境界、提高员工的忠诚度、归属感和自律能力,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团队精神,实现员工价值升华和农发行蓬勃发展的有机统一。
构建和谐:构建和谐就是构建和谐的农发行。首先,构建和谐农发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银行作为经济活动中的基本经济单位,构建和谐银行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我国和谐社会构建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国有政策性银行,农发行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积极建设和谐的农发行。其次,构建和谐农发行也是促进我行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2006年在我行改革全面推进、发展不断加快的形势下,尤其需要创造和谐的环境,形成风正、气顺、心齐、劲足、绩优的新局面,保障改革发展顺利推进。
性质任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和经批准开办的涉农商业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三家政策性银行:中国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ChinaDevelopmentBank)于1994年3月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目前在全国设有32家分行和4家代表处。十年来,开行认真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挥宏观调控职能,支持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中,发挥长期融资领域主力银行作用。
中国国家开发银行所获荣誉
《环球金融》(Global Finance)杂志近日评选出2012年全球50家最安全银行榜单,根据榜单,中国大陆银行业仅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两家银行入选榜单,分别居于第28与30位……
历史
国家开发银行(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Ltd)简称国开行,成立于1994年3月,是直属于国务院领导的、政府全资拥有的国有商业性银行。200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开发银行整体改制成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DB, CHINA Development Bank Company
成立时间:1994年3月
经济性质: 国有政策性银行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总部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 (29 Fuchengmenwai Street,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CHINA)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亿元
资产总额: 人民币6.91万亿元 (截至2012年6月30日)
国家开发银行作为政府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开行坚持与时俱进,把融资优势与政府的组织优势相结合,用建设市场的方法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构建支持中国经济发展的开行行标
体制动力,实现项目建设和体制建设双成功的目标。
十年中,开行累计向"两基一支"领域的重要行业4000多个项目发放贷款16000多亿元。黄河上下,大江南北,西北边陲,东南沿海,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到处都有开行的足迹和身影。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开行发挥政府和市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构造信用结构,积极"铺路"、"搭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
近年来,开行把有限的资源集中用于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能源、交通等"瓶颈"行业,严格控制贷款投向重复建设高发领域。2004年里,开行在这些领域取得了重要进展,重点支持了国家石油储备、南水北调、北京奥运、上海世博等一大批国家重大项目。截至2004年底,开行的信贷资产达13786亿元。在2004年发放的贷款中,"煤电油运"占比超过60%;在评审承诺的贷款中,电力、铁路、电信、公路、公共设施、石油石化等主要行业占比达82%。与此同时,开行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投入,占全年贷款的近50%。开行还加强了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在西部地区城市规划、长三角、京津冀区域发展规划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98年以来,陈元行长领导开行把国际先进的金融原理与中国国情实际结合起来,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树立国家信用与市场业绩相统一的办行宗旨,确立在"市场环境下,银行框架内"的运作思路,瞄准国际标准,锐意改革,开发性金融得到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开行也收获了良好的市场业绩,主要经营指标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截至2004年底,当期本息回收率99.77%,本息回收连续20个季度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不良贷款率1.21%,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风险准备金对不良贷款覆盖率285%;资本充足率10.51%。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面向未来,开行充满信心,树立了建设国际一流市场业绩的开发性金融机构的目标。开行将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发性金融的实践,办成以政府信用建设市场的银行、以市场方法解决政府热点的银行、能够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银行,把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实践成果拓展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基础和支柱上来,以国际先进市场业绩的开发性金融,缓解和消除资源、供给约束"瓶颈",体制"瓶颈",立足于"五个统筹",进一步打通融资渠道,通过融资促进治理结构、法人、现金流和信用建设,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先行者、开拓者和先锋,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08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转为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当日在京挂牌成立,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为第一家由政策性银行转型而来的商业银行,标志着我国政策性银行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新成立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承原国家开发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注册资本3000亿元。财政部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1539.08亿元和1460.92亿元,分别持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3%和48.7%的股权。
经过按规定的程序批准,陈元任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蒋超良任副董事长、行长、党委副书记,姚中民任监事长、党委副书记,郑之杰、高坚任执行董事、副行长、党委委员,李吉平、蔡华相任副行长、党委委员。
方针
国家开发银行的"二十字方针",是开发性金融原理落实到开发银行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即:"政府热点、雪中送炭、规划先行、信用建设、融资推动"。
政府热点,是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开发银行工作重点,包括物质瓶颈,也包括体制、社会和市场发展瓶颈制约;雪中送炭,是指开发银行想政府之所想,急政府之所急,用开发性金融打通融资渠道,支持政府实现发展目标;规划先行,是针对我国规划水平和市场建设比较落后,易引发经济泡沫和重复建设,在更高层次将开发银行业务优势和政府组织优势相结合,加强产业规划、区域规划和城市规划,包括制订制度、设计融资框架、规划区域产业比较优势、整合核心竞争力,推动各地规划先行,切实推进"五个统筹";信用建设,是开发银行将信用建设贯穿于项目开发、评审、贷款发放、本息回收等信贷全过程和业务所及领域,大力建设市场制度和信用结构,防范金融风险,确保资产质量,这是开发银行几年来成功实践的核心原则;融资推动,是开发银行通过逐笔贷款、逐个项目为载体进行融资推动,是以优质资产质量和资金良性循环为基础,能实现比以往贷款更大规模和更高效率的融资服务支持。
三家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1994年06月16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办理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进出口信贷业务等。
主要职责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金融政策和外交政策,为扩大中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推动有比较优势的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境外投资,促进对外关系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业务优势
在国内银行中,进出口银行是唯一一家为外国政府贷款业务成立专门部门(即转贷部)的银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进出口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办理转贷业务方面具有自身的独特优势:
1.专业化队伍
1995年4月,根据国务院文件,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所属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公司承办的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划转到进出口银行,一批多年从事转贷业务的人员也随该业务来到进出口银行。进出口银行的转贷业务人员拥有丰富的转贷工作经验,相当一部分同志从事转贷业务已达20多年,人员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多年来,进出口银行以这些经验丰富的员工为依托,注重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力度,培养了员工高度的敬业精神、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强烈的服务意识,打造出一支业务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严格、作风过硬的专业化的转贷队伍。
2.管理体制
科学的经营管理是优良业绩的重要保障。进出口银行通过不断深化内部改革,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业务流程更加顺畅,已建立起前、中、后台职责明晰、运转高效、配合紧密的转贷体系。与其他银行转贷体系不同的是,进出口银行的前台为总行转贷部,项目不需要经过省、市级分支机构的层层审查和报批。在项目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齐备的情况下,总行转贷部一般只需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新项目的行内全部审批手续,可为用户节约大量宝贵时间。此外,随着经营理念和制度的转变,资金营运部和会计管理部等中、后台部门对前台的支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大大增强,新的管理体系为转贷项目高效而顺利地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使进出口银行真正实现了"以客户和市场需求为起点,通过顺畅、完整的流程为客户提供精益化服务"的目标。
3.管理和制度
进出口银行历来非常重视对转贷项目账务、贷后检查以及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及时建章建制、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并根据业务发展不断创新,为更好地向用户提供标准、高效的服务奠定了基础。进出口银行先后完善了《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贷后管理办法》、《外国政府赠款管理办法以及相应的操作细则》,从制度的层面对业务流程、客户服务以及风险控制进一步优化。随着新的转贷业务品种的增加,进出口银行还及时制订了一系列新规定和新办法,如《世界银行节能项目贷款管理办法》、《世界银行节能项目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中国进出口银行利用世界银行节能贷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大纲》、《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转贷业务管理办法(暂行)》、《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转贷业务操作规程(暂行)》等,以确保各项工作从一开始就走向规范化、合理化和标准化。
4.合作关系
作为国内主要转贷行,进出口银行与40余家国外贷款机构有着十分广泛的联系,一直是国外贷款机构最重要的合作伙伴,并依靠自身优势不断为客户争取有利的融资条件。如通过牵头组织国内6家转贷行与美方银行进行美国进出口银行主权担保贷款的金融协议谈判,进出口银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熟知贷款各环节的操作程序和有关规定,能够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中方用户争取优惠的贷款条件,为客户降低融资成本。
5.维护国家信誉
积极维护国家信誉,保证按期对外偿还外国政府贷款。转贷项目多为社会公益性项目,拖欠情况时有发生。进出口银行作为国家政策性银行和最大的转贷行始终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当项目单位发生拖欠时,进出口银行总是克服种种困难筹措资金先行对外垫付,把国家的信誉视作自己的生命,十多年里对外从未发生过拖欠,较好地维护了国家的信誉,获得了财政部好评。
中国进出口银行发展历史
中国进出口银行(TEIBC,The Export-Import Bank of China)(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成立于1994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政府全资拥有的政策性银行,其国际信用评级与国家主权评级一致。进出口银行是中国外经贸支持体系的重要力量和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对外承包工程及各类境外投资的政策性融资主渠道、外国政府贷款的主要转贷行和中国政府援外优惠贷款的承贷行。截至2013年9月23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国内设有22家营业性分支机构(黑龙江分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北京分行、辽宁省分行、山东省分行、陕西省分行、安徽省分行、江苏省分行、成都分行、湖北省分行、上海分行、重庆分行、宁波分行、湖南省分行、浙江省分行、福建省分行、云南省分行、深圳分行、广东省分行、厦门分行、天津分行和江西省分行);在境外设有巴黎分行、东南非代表处和圣彼得堡代表处;与1000多家银行建立了代理行关系。2013年10月29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巴黎分行在法国巴黎正式挂牌营业。这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境外设立的第一家营业性分支机构。进出口银行自1995年开始承接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工作,截至2008年上半年共办理了包括日本、德国、荷兰、奥地利、西班牙、澳大利亚、挪威、芬兰、丹麦、科威特、韩国、比利时、英国、瑞典、卢森堡、波兰、加拿大、沙特阿拉伯、瑞士、意大利、以色列、法国、葡萄牙等23个国家和世界银行、美国进出口银行、北欧投资银行、北欧发展基金、欧洲投资银行等5个金融机构的贷款项目和债务管理工作,项目遍布包括西藏在内的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在中国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安排的项目和借入的资金中,进出口银行负责转贷的项目和金额均超过60%,一直是中国外国政府贷款最大的转贷银行。
截至2008年6月末,进出口银行转贷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累计1600多个,转贷协议金额累计350多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