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社会和谐与改善民生,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中小微企业融资论文,供大家参考。
有关中小微企业融资论文篇一
《 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及对策探析 》摘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我国中小微企业占据了越来越大的比重,但中小微企业因其自身问题,造成融资较难。本文从中小微企业自身及其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并对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从企业外部环境及自身进行了对策探析。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small, medium-sized and micro enterprises have accounted for an increasingly large proportion in China. But because of their own problems, their financing problems become more difficul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problems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 of small, medium-sized micro-enterprise, and explores the countermeasures to solve the financing problem from external environment and the small, medium-sized and micro enterprise itself.
关键词: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对策;金融机构
Key words: small, medium-sized and micro enterprises;financing problems;countermeasures;financial institutions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35-0110-02
0 引言
自改革开放到现在,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力逐步转移到了正在蓬勃发展的中小微企业身上。从国家工商局的统计数据来看,截止2010年,全国企业总数中99%属于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有效推动了繁荣经济、推动创新、扩大出口、增加就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60%左右。全国80%的城镇就业岗位由中小微企业提供,上缴的税收约为国家税收总额的50%。各种事实充分说明了,中小微企业的平稳较快发展,带来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
随着国家对个体经济的政策鼓励逐步开放,中小微企业从我国东部开始发源,逐步向西蔓延,小微企业里,家庭、合伙型企业占有相当比例,但是鉴于我国刚开始用政策对小微企业至产业开始引导,政策配套还有待完善,由小微企业展开的产业集群及供应链还未能全面发展,所以小微企业集约化程度并不高,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由于小微企业缺少创新、科技引导,抗风险能力差,企业发展相对处在产业链的低端。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国家将加强小微企业政策引导,优化发展结构、扶持科技创新型、清洁环保型、集约配套型小微产业集群,使社会需求与小微产业发展形成良性互动是必然途径。
1 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1.1 对中小微企业自身的融资现状分析
1.1.1 设现代企业制度未能在中小微企业中建立起来 大多数中小微企业还保持着家庭模式,缺乏明确企业的共同愿景,内部组织制度的合理性值得商榷。由于对管理制度的缺乏,难以根据员工的不同需要,实施不同的激励方式,不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进而造成与员工有效沟通受限。在企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时,不能实现良好的内部监督,这是融资难问题隐患的开端。
1.1.2 中小微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上相对落后 部分中小微企业也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但是由于依旧是传统的家族式管理,中小微企业在吸引人才和挽留人才上依旧不具竞争力,企业竞争力上升空间不大,这也增加了融资难度。
1.1.3 中小微企业信用等级水平需要提高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中缺乏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水平的评价标准,而这些企业中又难免存在信用问题或偿债能力不足的问题,这方面的规范正在完善;另一方面,中小企业还未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在降低资金成本的同时,自身的偿债能力有限,在融资的时候取得对方信任,提高自己的信用水平,赢得良好的信用等级,应对不断完善的评级体系的考核。
1.1.4 融资渠道选择少 中小微企业在向银行进行融资上缺乏竞争力,即使企业资质优异、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但是没有足够的让银行可以接受的固定资产或者第三方担保,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融资。在这种情况下,中小微企业未积极开展适合自身的融资方式,提高融资能力,其实如利用买方信贷、票据融资、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和出售应收账款融资等方式都可以满足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
1.2 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外部环境分析
1.2.1 缺乏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 目前金融体系中对中小微企业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信用等级等尚无完整的评价体系,难对中小微企业运作状况及融资资格有客观而科学的评价,这进而影响到这些企业最终是否能如愿取得所要资金。
1.2.2 国家支持不足 无论是财政政策还是产业政策,政府扶持是对政策导向最明显的指示,目前政府在税收政策上对中小微企业的优惠较少,未能发挥良好的税收优惠的扶持作用,进而鼓励中小企业的融资与技术革新。而过多的财政补贴似的中小微企业有了惰性,成为毫无生气的企业,所以政府的财政补贴是要谨慎适用的工具。如在美国,政府采购制度明确规定了对中小企业的采购比例,这无疑是对中小企业的一种扶持。对于政府采购制度,目前规范还不足,未能在法律中应明确规定政府采购中中小企业的比重,所以真正实现政府采购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作用还在不断进步中,这点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
但是我国经济发展在地域上有着严重的不对称性,如在我国沿海,以对外贸易出口为主的中小微企业集中,常因为业务原因受到国际经济衰退的影响,国家政策在对这类中小微企业的扶持上急需加强。而单个政府部门的力量是有限的,这需要政府、银行、企业自身与社会共同努力。虽然银监会曾提出过“两个不低于”政策发展银行信贷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即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不低于平均增速,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的监管目标,但由于信贷紧缩和财税配套政策缺乏限制,未能形成政策合力。 有调查认为,对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最需要的信息来源是政府服务所提供的信息,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已经设立了针对中小企业管理的专门机构,如美国的小企业管理局、日本的中小企业厅及下属分局、法国的中小企业管理局等。虽然名称各异,但是在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有相似的地位与作用。这些机构在彼此国内都是统一为中小微企业而设立的,不存在利益冲突问题,效率较高。它们能以规模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化的经济信息、政策分析及相关培训,提高中小微企业的生产能力与竞争力,对其自身管理水平进行改善,以提升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素质。进而在下一步提高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竞争力与信用状况。
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国家政策还是政策间配合、甚至是政府提供的信息及服务都能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起到引导与促进作用。
2 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效率的建议
2.1 政府扶持体系的改进 由前面部分分析可知,政府扶持力度不够,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实际上,目前针对我国中小微企业的管理机构有乡镇企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委、中小企业司还有中小企业办公室,它们有的针对中小微企业所在行业进行管理,有的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所有制类型进行干预,这种格局造成了多头领导模式,部门间产生了冲突,不仅使管理效率低下,也使得各种企业资源被浪费。目前这种管理格局下,非常需要对中小微企业的管理机构进行梳理,使得它们不再妨害中小微企业发展。
另一方面,政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贷款过少,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就建立起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这个体系为中小企业贷款问题提供了重要帮助,而在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机构中,政府出资或参与的机构占了总数的70%以上,对于政府担保体系,在进一步的实践中可以考虑几个方面的改进:第一,政府担保机构属于企业法人还是事业法人性质,作为盈利机构还是不盈利的机构?这点明确过后,在其提供担保及管理方式上都会有所改变,而目前依旧不明确。第二,政府担保机构依旧具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要改善政府干预过多、指令繁杂的现状,使担保机构内部人员素质整体提高,这将有助于降低担保机构的业务运作水平与风险,减少担保损失。
除了政府担保,税收政策可以根据企业规模进行按比例调整,对扶持残疾人元的企业进行税收优惠,对出口型企业的退税以及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等,减税是从侧面角度缓解了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周转问题,对它们提供了扶持。积极改善我国针对不同所有制下的企业的补贴政策,并且将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及制度完善起来,对中小企业及微企业充分重视才能真正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
2.2 金融体系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
2.2.1 商业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改进 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要求商业银行的配合,通过完善对这些管理能力较强、偿债能力好、有发展前途的中小微企业的评估,给予宽松的放宽支持,支持其快速稳健的发展。这将进一步要求现有的商业银行改善自身的信贷管理制度,包括信贷资金授权授信管理的调整、对抵押贷款的调整,针对中小企业的情况制定针对它们的专门操作流程。
2.2.2 建立中小金融机构
针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可以建立一批专门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或中小非银行的金融机构,它们业务范围小,有针对性,在评估中小微企业及对它们提供金融支持时,更有信息优势及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隶属地方的中小金融机构的优势就是它自身的信息优势,它更容易获取当地的中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及信誉情况,使得信息不对称问题或道德风险的发生率降低,从而降低融资的交易成本。
2.2.3 完善中小金融机构的监管体系 对中小微企业的偿债能力、信誉问题的监督必须要有有效的监管体系及监督制度,对监管机构来说,要改善银行业的治理结构,强化中小微企业的信息披露,增加其融资的透明度,对贷款机构及担保机构来说也相应提高其安全性。在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同时,要降低银行及担保机构的风险。
首先是积极降低资本市场的门槛,使得中小微企业能够使用集合债券或企业债券等工具进行直接融资;其次可以开发更多的金融产品,如让小微企业能够使用抵押融资来筹得资金;另外在融资担保上如果可以发展联保或使专业的担保机构共享信息,使银行信贷融资信息成本降低,发挥其主要作用。
3 结论
对中小微企业来说,解决融资问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需要国家及政府从外部政策进行支持,也需要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完善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评级及金融产品设计;也要求中小微企业完善自身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偿债能力,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融资,在获得融资时更具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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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小微企业融资论文篇二
《中小微企业融资创新模式探究 》一、引言
据国务院2011年12月31日发布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中”的最近报道,“全国各类中小企业达4400万户(含个体工商户),完成全国50%的税收,创造了60%的国内生产总值,提供了近80%的城镇就业岗位”,又根据工信部2010年测算表明,“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约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看法”。可见,中小微企业已成为我国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尤其在当前形势下,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对我国保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一)中小微企业发展指数持续走低 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2年5月末,全国用于中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28万亿元,占全部贷款的44.9%,其中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13.19万亿元(含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主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另外,中央财政近6年累计安排担保专项资金45.38亿元,已累计为28.7万户/次中小企业提供1.24万亿贷款担保服务。14个省建立了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中小微企业的整个融资环境已经有所改善。但是2011年中小微企业发展指数总体走低,呈现下行曲线走势,高点出现在一季度。持续走低的指数说明2011年我国中小微企业面临严峻的发展形势,国内外环境复杂。我国中小微企业发展指数持续走低,除一、二季度指数分别达104.1和100.2外,三四季度的指数均未破百,说明我国中小微企业面临严峻的发展形势。
(二)中小微企业融资较难 由于中小微企业数量大、覆盖面广、情况又复杂,再加上我国市场化的金融体系不健全等多方面因素导致了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长期困难,具体成因分析如下:一是信贷融资方式不健全。为了防范金融危机,国有商业银行强化内控机制,采取以抵押为主的信贷策略以保证稳健经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产生的结果是中小微企业往往达不到银行的授信准入标准,不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与此同时,贷款担保体系也限制了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另外,中小微企业的授信业务多体现为单户贷款金额小、频率高,期限短,单户贷款收益低,业务风险大,故银行更愿意贷款给大客户,造成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慎贷”。二是我国缺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与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阶段相差甚远,融资难问题解决更是难以离开资本市场的发展。三是金融监管不到位。2011年以来,由于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中小微企业借贷渠道减少,高利贷成为救命稻草,加之地方政府不能很好地的监督民间借贷,高利贷泛滥,企业资金链断裂,温州等地的民营企业“跑路”、跳楼状况频繁见诸报端。这些“温州现象”折射出中国金融改革不到位,钱进入实体企业的力度还不够。四是信用体系不健全。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中小微企业自身财务不规范,信用记录缺失,银行通过第三方获得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数据周期长且成本高。
三、中小微企业融资创新模式
目前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关键在于创新,针对当前融资模式的新问题提出新的解决路径。对于专精特新、成长型、高成长型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模式是解决资金缺乏的重要渠道;而对于发展平稳、承担众多就业岗位的制造型中小企业仍以间接融资为主,应重在提高其贷款覆盖率和满足率,通过培养相应的区域中小金融机构和创新金融产品,改善他们的融资环境;对于大量个体小微企业,重在发挥小额贷款公司信托典当等各类机构的作用,探索担保等增信方式,拓宽质押范围,创新信用贷款手段。
(一)完善“新三板”市场发展机制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是提升国家竞争力、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国家战略。我国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都为中小型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项目风险高等因素,融资难仍然是制约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现有的中小板、创业板和集合债等融资方式由于门槛高、覆盖面小等因素,难以满足数百万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需求。“新三板”市场是指产业园区类非上市企业的融资市场,服务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企业,定位于“高科技”、“创新型”企业。2006年1月,我国首先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试点“新三板”市场。“新三板”作为融资创新模式,宽松的市场条件、挂牌时间段、融资效率高,这与创业板差别显著,详见表1。
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新三板”市场经过六年的发展,目前拥有八十多家挂牌公司,总股本约30亿股,融资规模达11亿元。调查显示,“新三板”市场试点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如何扩大覆盖范围。目前国家级高新区正在向着100家发展,再加上几百家的省级高新区,“新三板”的扩容名额还远远满足不了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巨大的资金需求,发展相对较慢。二是如何促进“新三板”市场企业转板。要维持“新三板”的持续健康发展,在目前阶段建立“新三板”与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之间的转板机制非常必要,这样既增加了A股市场的新鲜血液供给,也加强了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间的联系;三是如何完善管理体系。现有“新三板”市场的进入、管理和退出机制还不健全,随着“新三板”市场在国内各高新开发区的推广应用,在监管手段、运营效率等方面将面临新挑战。
为了在全国各地的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园区内推广与发展“新三板”市场,提出如下对策建议:(1)定位明确,突出优势。首先应明确“新三板”市场的定位――广大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的全国性的场外交易市场。扎实推进注册制、发挥挂牌程序简洁和挂牌时间段的优势,突出融资功能强的特点,促进其迅速发展,形成与中小板、创业板、中小企业集合债相互补充的融资体系。(2)推行做市商制度,活跃市场。我国可以借鉴NASDQ市场的交易机制做市商制度,利用该制度的核心功能――估值,通过对“新三板”市场企业的价值和股票价格进行专业评估和报价,既能避免股价的非理性波动,也能保护挂牌企业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发展做市商制度也能吸引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使交易更加活跃,强化“新三板”的融资能力。(3)完善配套政策,逐步解决扩容问题。细化“新三板”市场的发行、持有、交易、转板等环节的配套政策。完善“新三板”市场中企业的动态管理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信息披露机制、资金使用监督机制、转板机制、退出机制等,才能为“新三板”扩大容量提供制度保障。(4)完善转板机制,支持“新三板”挂牌公司做大做强。在“新三板”和创业板、中小板及主板之间建立起畅通的转板渠道。通过“新三板”和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挂牌公司的发展。如果挂牌企业满足挂牌交易时间要求并且达到了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可优先考虑其上市。这将大大促进“新三板”的快速发展。(5)提高管理水平,完善上市后服务。提升监督管理方法的灵活性,引导广大高新科技企业逐步适应资本市场的环境。提高公司上市后服务,围绕企业上市后的发展需要,帮助解决高新科技企业发展中面临的人才、研发、用地、后续融资等问题,提升其持续创新能力。 (二)发展“市场推动型”中小企业集合债 中小企业集合债是企业信用联合的典型应用,通过“捆绑发债”的运营模式,使用共同的债券名称和统一的发行额度而发行的企业债券。它是一种新型债券融资,各个企业可以根据资本市场状况和自身经营、财务情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在集合债中的份额,它是由银行或者证券机构承销,担保机构进行担保,会计事务所和评级机构的共同参与的新融资模式。中小企业集合债运行机制如图1所示。
(1)中小企业集合债融资模式功能。中小企业集合发行企业债券是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里程碑,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开辟了新途径,探索了新模式。中小企业集合债是对已有存量信用资源的挖掘利用,整合了原有宝贵的信用资原,实现了信用聚集效应;中小企业集合债为中小企业巨大的资金需求与大量的民间资本提供了新的对接渠道;中小企业集合债增加了发债谈判中的信息对称性,降低了交易双方的成本和风险,优化了整体利益。
(2)中小企业集合债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的中小企业集合债融资模式开始于2007年,运行时间短,规模相对有限,主要存在的问题有:集合债的发行门槛还是较高,制约着我国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展;融资担保体系仍不健全且担保难和费用高;融资成本较高。短期内,通过各种政策的协调,发挥出其在集合债初期阶段的促进作用。从长期发展来看,应从全局和长远角度解决中小企业集合债发展中的各种制约因素,构建系统的政策支持体系,为其深入发展创造条件。一是合理扩大发债主体。中小企业集合债的门槛过高很难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门槛过低又会使中小企业集群承担高风险。因此应在适当弱化量化指标的同时强化企业的发展潜力因素。在中小企业集合债主体选择时要坚持集群内的企业的行业联系性、地域协作性、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的共性,这样既方便资信评级,也提高了发行的针对性。二是构建创新激励体系。实施针对发债企业和担保机构等参与主体的带有创新激励性质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各方对中小企业结合债融资模式进行创新。具体建议包括:在集合债发行有效期内,允许发债企业扩大税前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允许不违反现行法规的其他利息支出在税前列支;发债企业产生的亏损在冲减当年利润后的剩余部分,允许其在结合债发行有效期内进行分批结转,提高发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建议降低集合债发行期内的中小企业所得税率;建立“创新基金”,给中小企业集合债运营过程中的创新行为提供支持。三是建立对集合债中的中小企业的动态管理体系。动态管理体系是在中小企业集合债发行期内,把经营状况欠佳或者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从集合债中剥离出去,是一套能进能出的体系,这样能够及时化解潜在风险,提高集合债的安全性。四是完善信用增级制度。完善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首先要完善政府牵头由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担保机制和中小企业再次担保的再担保机制。其次对于担保难的问题,可以向给中小企业集合债提供担保的企业给予担保费补助和风险准备金补助,或者直接进行奖励。同时,要重视担保风险的控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代偿损失核销制度,防止某些企业借担保之名套取信贷资金,向财政转嫁风险。最后对于费用高的问题,建议把一段时期内的一个区域内的集合债的中间费用整体打包,通过专项“中小企业集合债发展基金”直接支付,简化程序,降低协调成本。
(三)创新与完善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从2008年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试点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国迅速发展,截至2012年1月初,我国已有4282家小额贷款公司。我国的小额贷款公司具有组织发展快、吸引民间资本效率高、贷款时间短周转快、小微企业融资比例高等优势,因此应继续创新完善机制,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使之成为破解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力军。
(1)小额贷款公司给小微企业提供资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是法律地位不明确。目前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专门立法只有《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法律定位模糊。二是后续资金短缺。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另外受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最高限额的限制和银行贷款利率过高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已出现了资金短缺的窘境。三是风险控制力弱。由于小额贷款机构刚刚建立,其快速发展的时候往往会忽视对风险的防范。四是税收负担过重。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工商企业来纳税,缴纳5.56%的营业税及附加和25%的企业所得税,而财政部门给予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奖励和金融业支农的优惠政策,小额贷款公司均无法获得,这加重了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负担。
(2)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中问题完善对策。一是健全法律法规,保障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随着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和规模的扩大,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应尽快为小额贷款公司进入市场、退出市场和监管环节提供统一规范。二是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拓宽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是保障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举措。可以借鉴浙江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资比例,小额贷款公司可自主选择若干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鼓励已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注册资本不再设上限”,也可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尝试建立小额信贷基金,这些基金负责批发资金给小额贷款公司。三是完善风险防范机制。银监会、人民银行可以参考银行机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立适合小额贷款机构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要联合地方金融办和工商部门加强引导、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的同时重在使其落到实处。四是加大政策扶持。给予小额贷款机构与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另外,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人才培训机构或委托职业技术学校定期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并给予财政支持,为其人才培养和企业发展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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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中小微企业融资论文篇三
《 金融压抑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摘要:我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困境,与我国高速增长的金融资产形成了巨大的反差,金融压抑造成的金融渠道供给不足和利率双轨制是主要原因之一。本文探讨了我国金融压抑背景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特别是金融压抑对间接融资渠道的抑制;通过一个非均衡模型分析了金融压抑造成中小微企业的效益损失;全面回顾了我国政府在放松准入管制、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实行差别化监管政策等方面破解金融压抑的努力、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通过进一步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间接金融体系、加强政府扶持力度、银行自身深化改革等方面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压抑 中小微企业 银行融资 非均衡模型
Abstract:Financial repression is one of the main causes of the financing difficulty of medium small and micro-sized enterprises (MSM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nhibition on the financing of MSME of financial repression in China based on analysis of a non-equilibrium model, reviews the efforts of Chinese government comprehensively, and gives some strategy and specific recommendations about the reform of financial system to promote the financing of MSME.
Key Words:financial repression;medium small and micro-sized enterprises;bank financing;non-equilibrium model
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在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两个方面,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障碍都非常突出。
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2011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主要以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数为划分指标,对84个行业大类的中小微企业重新进行了定义。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数据,我国中小微企业的数量占全部企业数量的比例高达99.8%,对GDP的贡献达70%,并提供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50%的税收,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中小微企业可以说是经济中最活跃、最具创造力的企业群体。
我国中小微企业包括融资环境在内的恶劣的生存环境,与我国高速增长的金融资产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尽管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的大力推动下,商业银行的小企业贷款余额迅速增加,据人行统计,2008年末,小企业贷款余额仅4.4万亿元,2009、2010、2011年末分别达到5.82亿元、7.55亿元和10.8亿元,已占到贷款总额的20%。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至今仍是一个普遍问题。据全国工商联统计,我国民营的中小微企业有90%以上从来未向银行贷过款,微小企业95%没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任何借贷关系,而能从资本市场上融资的企业更是屈指可数。北大国家发展研究院和阿里巴巴集团2012年1月联合发布的《2011年沿海三地区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研报告》显示,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的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的贷款占融资的比例分别只有35%、21%和29%,从民间借贷获得的资金分别占23%、7%和13%,而向亲友的借款分别占到47%、34%和31%。可见,内源性融资,即来自于亲友等非正式渠道的资金仍是我国中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温州、鄂尔多斯、江苏等地发生的民营企业家“跑路”事件,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
对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经济学界进行了广泛的理论分析。比较著名的有Stiglitz和Weiss(1981)由信息不对称引出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和道德风险(Moral Hazard)来解释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缺口(Financing Gap),即即使愿意付出更高的利息,中小微企业仍然得不到银行贷款。Merton(1973)通过期权理论说明风险和波动率都比较大的小企业并不为银行所青睐,而更加适用于股权融资,等等。但最根本的原因,是McKinnon和Shaw(1973)提出的金融压抑(Financial Repression)论,即在市场机制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中国家存在金融管制过多、利率限制、信贷配额以及金融资产单调等现象,容易形成金融供给不足和利率双轨制,导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并出现效益损失。
一、中国金融压抑背景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
我国当前仍存在比较明显的金融压抑现象,其表现,一是过多依赖银行融资。在国内资本市场尚未充分发展的情况下,间接融资,特别是银行体系仍是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在人行公布的2011年12.8亿元社会融资规模中,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等间接融资方式占到70.8%,而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仅占14%。据银监会统计,2011年末银行业总资产为111.5万亿元,在中国金融业总资产中占比高达90%。二是直接融资渠道不畅通。在债券市场中,无论是发改委审批的企业债还是交易商协会审批的公司债,基本上都为大型国有企业所垄断,单个企业发债,在企业销售收入、信用评级、净资产、盈利水平等方面都对中小微企业构成了难以逾越的门槛,私募股权市场、场外交易市场也不发达,监管部门过于严格的发审制度人为导致股权融资机会供给不足(余鹏翼、李善民,2004,戴险峰,2010,鲁桂华,2012)。
因此,在金融压抑下,虽然金融总量充沛,但由于制度瓶颈,造成金融渠道供给不足,利率机制失效,金融资源分配不均,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渠道不畅通,使非正式金融替代正式金融成为向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主体,以民间借贷为代表的非正规借贷市场蔓延,出现了民间资金多而投资难,中小微企业多而融资难的“悖论”和事实上的利率双轨制(戴险峰,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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