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压力日益严峻,伴随着政府政策引导与社会观念的转变,大学生创业意识,就业方向也悄然发生转变。那么成都大学生创业有哪些创业补贴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大学生创业补助相关文章。
四川成都:毕业5年内大学业创业成功补贴一万元创业成功: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补贴对象为毕业5年内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首次成功创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3个月的纳税记录,本人首次申报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补贴标准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按项目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按项目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2013年1月1日前办理营业执照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按原标准执行。2013年1月1日后办理营业执照,已按原标准兑付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可申请补发差额。
另外,《通知》对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也进行了规定。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毕业5年内)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就业社保服务站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基本利率给予100%的贴息支持,但贷款总额不超过1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
帮助就业:创业者吸纳就业也将获得奖励
创业高校毕业生吸纳就业也将获得奖励!其中,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首次创办的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向创业项目税务登记所在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奖励资金。
补贴标准为,按企业申报时前一个月实际录用在岗并为其连续缴纳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人数,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2013年1月1日前办理营业执照的,一次性奖励按原规定执行。新增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创业项目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递交创业补贴申报材料。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划拨意见。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直接拨付给创业者。
若干细则:就业见习将有基本生活补贴
《通知》还规定了若干实施细则,比如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求职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就见习基本生活补贴而言,补贴对象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单位),补贴标准为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800元。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主要针对市域内小微型企业吸纳2013年度或2014年度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招用企业期限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是指成都市户籍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从事灵活就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体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求职补贴则是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成都站: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成都本次出台的政策,对于低保家庭的应届生给予了特殊的关照。政策规定,拥有成都户籍且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3年内从事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按其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70%,给予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且在就业时可申领8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扶持创业加大大学生创业支持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成都自主创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3个月以上的,政府将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其所创办的Cye企业录用城乡劳动者(含异地户籍)、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实际录用人数,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单户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5万元。并且这类创业企业在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成功后,由政府给予100%的贴息支持,但其总额不超过10 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成都对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也有补贴政策。对认定为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由市人社局在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中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为市级科技创业苗圃的,由市科技局在市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认定符合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条件的,按照投资额一定比例,由市经信委在市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另外,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在蓉高校毕业学年组织有创业意愿的在校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实际培训学生人数,按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人数10%的规模享受创业培训补贴。
培训应届生政府给予企业补贴
为了鼓励更多的小微企业吸纳就业,2014年年底前,成都小微型企业吸纳2013年度或2014年度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政府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单位部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标准,给予招用企业期限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在吸纳人员6个月内,依托企业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并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由政府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基层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获得政府给予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同时,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期限由最长6个月延长到最长12个月,见习期基本生活补贴不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资金由政府和见习单位分担,政府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补贴,差额部分由见习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