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的出现很好的改善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压力,改善了人们的居住环境,很好的缓解了社会矛盾的出现,但是很多人对公租房申请流程并不是太了解,小编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还有就是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之后应该有哪些情况的出现:
第一、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补正的全部内容,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2、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3、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4、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5、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第二、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
实施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不仅是国家、省相关政策的明确要求,也是完善我市廉租保障制度,继续实现对低保人员应保尽保的客观需要。
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后,将维持其现有保障待遇不降低。此外,实施办法也规定了要适度保障、避免福利陷阱原则,无论是配租公租房,同时发放公租房租金补贴,还是发放市场房租金补贴,都应严格执行配租面积及货币补贴相关标准,杜绝过度保障。
以上就是关于公租房申请流程和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的相关事宜,希望通过这些事宜的介绍,可以更加清楚的了解到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发展,同时了解在申请过程当中需要经历的事宜,希望上面的介绍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