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在农业投融资方面虽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农业投融资资金严重外流,农业投融资环境不完善、农业投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农业发展。为此,本文提出重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农业投融资渠道,并充分利用传统农业投融资渠道等措施,从而构筑稳定的农业投融资渠道。
关键词:融资 农业投融资 投融资体制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初步建立健全了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三驾马车”支农的农村金融体系。2009年年初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强调“进一步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等”。但是,在农村投融资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我们须正视困难,重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农业投融资渠道,并充分利用传统农业投融资渠道等措施,从而构筑稳定的农业投融资渠道。
一、农业投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投融资资金严重外流
农村投融资资金外流主要是指农村地区的资本通过各种渠道流向城市,即农村资本的非农化。根据《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金融年鉴》的数据计算,1994年至2003年间,仅通过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从农村流出的资金就超过8000亿元。2007年农行、农发行、信用社、邮政储蓄四类机构在县域吸收的储蓄存款总额大约在12万亿以上,当年全部涉农贷款大约在5万亿左右。按此估算,农村资金外流大约在7万亿左右。农业投融资资金的严重外流,无法形成健康的循环体系是我国农业投融资体制存在弊端中的集中体现,也是形成农村资金缺口的直接原因。农村资金的外流渠道主要有三个:一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撤并农村分支机构导致农村资金向城市流动,二是邮政储蓄吸储转存的作法,加剧了农村资金外流城市,三是农村信用社也成为农村资金净流出的渠道。
(二)农业投融资环境不完善、农业投融资渠道单一
农业投融资的软硬环境均较差,信用风险管理困难,资本市场促农发展渠道不畅,利用外资较少等诸多原因均造成了农业投融资环境的不断恶化、渠道单一,阻碍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
1. 农业投融资软硬环境较差
从投融资软环境看,由于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普遍偏低,缺乏有竞争力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目前农业生产的企业化和产业化程度都较低,缺乏形成现代化农业生产所必须的生产组织载体,进而导致投融资软环境未能有效形成。从硬环境方面讲,我国农村一直没有一个足以有效保证农业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系,国有商业银行撤并农村机构网点、上收贷款权限等一系列措施,使得日益增涨的农贷资金供给严重不足。而农村资金的不断流出,减弱了作为信贷支农主体的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使其面临筹集资金的困难。加上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相对落后,金融服务的意识与功能均较薄弱,农贷客户分散化与金融服务集约化矛盾极为突出,使农业金融环境不利于农业投入。
2. 农民信用风险管理困难导致农村金融抑制
处于分散的自然和社会风险之中的农民的信用地位十分低下。在农民个体无法有效分散自身面临风险情况下,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呆坏账风险明显增加,对农民信用风险管理困难,致使农民整体借贷成本再次增加,最终造成金融机构不愿向农户贷款、农民得不到应急生产和生活资金的局面。
3. 农业投融资利用资本市场渠道能力较弱
截止2008年底,我国共有60多家农业类上市公司,占沪深两市上市公司的5%左右,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占整个资本市场的份额还很小,与我国农业大国的现实状况不匹配。除了资本市场之外我国也缺乏农业投资基金等先进的投融资工具促进农业产业化的发展。
4. 农业利用外资水平明显不足
农业项目的规模普遍较小,农业人口人均利用外资额更少,资金利用率低。农业外商投资项目绝大多数是50万美元以下的小项目,大大低于外商投资项目的平均规模。存在利用外资结构不合理,存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利用外资主要集中于沿海开放地区,且大多投向农产品项目。二是利用外资额占全国利用外资额比重较低,农业利用外资额明显落后于工业和第三产业。
二、完善农业投融资体制的策略
(一)重视利用资本市场拓宽农业投融资渠道
1. 推进农业类企业股票上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渠道
我国是农业大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只有十多年的历史,国家应积极推进农业类公司股票上市,借助资本市场的强大和快捷的融资功能,使农业实现跳跃式发展。同时,农业类公司可以通过在公司上市的过程中不断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透明化财务状况、明晰主营业务,状大实力,通过募集巨额资金,形成对产业上下游企业的整合与兼并,全面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的进一步加速。
2. 建立农业投资风险引导基金,引导其它资金进入农业领域
农业投资风险引导基金是国外的一种先进作法,我国农业投资风险引导基金的投资方向必须是农业项目,包括从事粮、棉、油、麻的种植业,或以养殖为主的畜牧业,或从事乡镇工业项目,或从事农产品深加工以及建立在农村基础上的其它产业,但必须和广大农户的生产劳动紧密结合起来。现今比较稳妥的作法是先对农业投资风险引导基金试点后推广,并允许申请在交易所上市。对于农业投资风险引导基金来说,设立此基金的目的在于利用基金的资金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形成技术实力,走科技兴农道路。将基金投资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保障农业稳产高产;也可以投资于畜牧产品,向农民供应,以市场价收购,建立基金品牌肉类,统一屠宰,形成规模优势;更可以利用基金的优势雇佣低成本劳动力,占领国际市场。
3. 完善农业、农村保险制度
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保险公司努力探索农业保险新思路,也可以对农业保险实施补贴,将农业保险纳入地方农业支持体系,将农业政策性投入和其他农村福利措施与农业保险挂钩,鼓励和吸引农民投保,提高农业保险的参保率。发展农业新的保险品种,转变农业保险方式,保障农业利益。另外,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增加资金支持并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减少居民预防性储蓄动机,增强农村民间投资者的信心,让个人储蓄部分转化为投资。
(二)充分利用传统农业投融资渠道
充分利用传统农业投融资渠道,推进农村金融体系改革,打破城乡金融界限,形成资金的良性回流与互动。
1. 充分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支农主力军作用
首先要统一信用社全体职工为“三农”服务的思想,实现经营观念的转变。其次,引导农村信用社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灵活发放农业贷款,支持发展养殖业以及绿色农业、定单农业和高附加值农业,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形成规模化高效农业和出口加工基地。第三,将大额贷款控制、新增农业贷款占比、农户贷款面等指标纳入联社、信用社主要负责人的业绩考评体系,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第四,把农村信用社信贷投向列入监管的重要内容,全面实行监管目标责任制,将农贷投放占比、扭亏增盈、增资扩股、转化高风险社等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信用社和具体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奖惩。第五,建立区域性资金拆借网络系统,强化县联社之间的资金调剂。第六,加快电子化建设步伐,增强吸收存款和开展中间业务的能力。
2. 优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功能
农业发展银行是政策性支农的主要力量。首先要优化农业发展服务功能,拓展农行信贷支农领域,稳定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增强农民收入,增加农田水利道路设施贷款和机械化农业生产投入。其次要提高商业性参与农村投资的力度,加强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渗透,多方面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最后需要增强农发行的筹资功能,改善农村资金投入缺口,甚至可以通过发行农业政策性金融债券,从市场上筹措资金,或通过办理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组织转贷业务实现农业筹资。
3. 充分利用商业银行进行支农助农建设
国有商业银行在股份制改造过程当中,大部份都已经“撤离农村”,现在让各大银行重回农村显然是不现实的,但各商业银行应该利用其在县域布点广泛的优势,配合农业发展银行,开发农业金融产品,尽力帮助解决农业投融资渠道较窄,资金回流不足的问题,促进农业投融资渠道的稳定,支援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