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需要有耐心,因为你很有可能会经历一个漫长的等待和办理各项手续的过程。时间一长,一些粗心的朋友难免会丢失房产证、购房证明、购房合同等材料,那么,这些材料丢了该如何补办呢?
1、购房证明丢失
(1)购房1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购房证明。如果购房证明丢失,需要提供经过税务机关盖章的证明复印件,否则不能提取公积金。
(2)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购房证明(全款证明)。如果丢失的是首付款证明,在房屋交付后会拿到总房款的购房证明,不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
如果丢失的是全款证明,可向开具证明方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证明,说明取得证明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写金额、证明字轨、证明编码、证明号码等的 书面证明,或要求开具证明方提供所丢失证明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但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证明。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购房证明丢失不能补开,不过有补救办法。假如购房证明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证明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证明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2、购房合同丢失
(1)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同时需要支付合同的工本费。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但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应当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3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3、房产证丢失
办理遗失补证需要的材料:
①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②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③申请补办报告;
④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⑤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⑥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⑦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⑧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
老人去世,其房产证找不到,房屋继承人可以提供死亡证明及前述其他资料可以办理补证手续;产权人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可以代为申请,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前述其他资料可以办理补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