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太原对毕业生创业有哪些优惠支持政策。
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税收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者创办小微企业的,自其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税收返还
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的,自工商登记之日2年内,可享受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省级留成100%、市县留成50%的财政补助政策。
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按其本人社保缴费金额的2/3予以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以企业方式参保缴费的,按其单位缴费部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的2/3予以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实训基地补贴
被认定为创业实训基地的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对高校毕业生开展不超过6个月创业实训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根据成功创业人数(指在实训结束后半年内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人数)按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实训补贴。
场地经营租金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从创业资金中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
自主创业就业补助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就业补助。
创业园区一次性建设补助
对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户数占园区总户数70%以上和入驻户数20户以上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创业园区,从创业资金中按每户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创建单位一次性建设补助。
高校毕业生创业优惠政策: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含)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高校毕业生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办个体经营或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15万元/人(含),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个体经营或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含)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
高校毕业生创业其他优惠政策
山西省创业星火项目
对我市现代科技、现代农业、现代物流、文化传媒、社区服务等重点行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好、潜在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创业项目,被省创业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山西省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的从省级创业资金中给予项目提供方一定的创业扶持。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存放、代缴社保、代办户口、职称评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各高校要加大对创业指导的资金、人员、设施投入,开设创业指导课程,并对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和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的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发放创业培训证书。
各高校毕业生要加大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列入本辖区公益性宣传范围,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及时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