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到手后,赶紧让自己的房子拿到专属“身份证”是每个业主都关心的大事。理论上来说房产证可以由业主个人办理,也可以委托相关机构代办,但目前大部分安置房的房产证都是由开发商统一办理,那么重庆安置房只有居住权可以过户吗?需要什么材料?
重庆安置房只有居住权可以过户吗?
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对安置房进行过户办理,就要把申办的材料准备充分一共有八项:开发商下的房产证原件;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拆迁前的个人房产证原件或者是房产证的注销证明书;被安置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拆迁安置协议;房屋转移过户申请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测量分户的平面图。
居住权过户需要购买人必须为重庆户口,不能贷款,到该房屋产权单位咨询办理,手续费用为200元一平米(租赁证面积)
安置房是5年才能过户,你可以和房主签订过户协议,注明必须过户,不然赔偿。
重庆安置房只有居住权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如果是有资格所需证件:
安置房过户申办手续材料: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是针对在重庆安置房只有居住权可以过户吗、需要什么材料的解答,从上述可以看出在只有居住权的情况下,过户的限制是比较多的,您可到房屋产权单位就此问题进行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