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普法
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13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也是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年。一年一度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为了加快地方水电行业的法制进程,促进“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为地方水电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安法治联发【20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水电的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12〃4”普法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总监 副组长:党委书记
成 员:党委副书记、副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经理、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成员如下:
主 任:(兼)
成 员: 党群工作部主任
生产部党支部书记、安全监察部主任 营销部党支部书记、主任 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 调度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党群工作部干事
四、时间安排
1、根据县依法治县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至12月末结束。
2、各责任中心自行设计载体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12.4”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本地、本部门人员积极参与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微信等开展的“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征文征集活动。
3、各责任中心要在坚持传统的“12.4”法制宣传活动的同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如利用移动通信、短信普及法律知识常识,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效果。 五、宣传重点
1、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学习宣传。宣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引导全体公民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展的方向。
2、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3、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增强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六、活动内容
-1、各责任中心自行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标语、板报、宣传栏、设立宣传点和观看法制教育专题片、开展专题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电力法律法规。
2、继续深化送法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公司法》、《安全生产法》、《电业监管条例》等法律知识。
3、各责任中心要积极开展普法工作年度自查,不断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基层责任中心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围绕主题,突出特色。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个主题,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精心设计宣传内容,突出宣传重点和特色,增强宣传的针对性。
3、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4、要及时总结上报相关材料。各责任中心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总结、影像资料(悬挂标语图片,开展活动影像,短信、微信、微博、网页截屏等)请于12月9日前报党群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