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缴纳土地登记费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那么什么是土地登记费?土地登记费收费依据是什么?我们来学习下相关规定。
一、什么是土地登记费
土地登记(变更登记)费是指土地主管部门依法对土地的者、使用者或者他项权利者的土地权属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时进行外业土地测量、权属调查、定界埋桩或内业面积量算、标绘宗地图、绘制各种图件等项工作而收取的业务工作经费。
二、土地登记费的收费依据是什么
地登记费的收费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第二条“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按本办法交纳土地登记费”。
依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第八条“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变更土地登记费。在国家未作新规定之前,变更土地登记的收费办法比照〔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附表一第一项。
收费的项目以及标准入下: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高不超过7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高不超过4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高不超过1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高不超过30元。
5、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
6、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农民集体土地,国营农、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每宗地以图幅为单位每幅收10元图件编绘资料复制费,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7、、福利院、敬老院、孤儿院、残疾人企业,无收入的教蓫堂、寺庙、监狱等用地,免收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通过以上的学习,我们明白了什么是土地登记费以及土地登记费的收费依据,相信以上的内容会对广大公民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