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安全是与民众息息相关的大事,是公众健康生活的根本保证,也是国家繁荣富强的基本前提。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食品药品安全的意义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也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
我国食品药品法制化的进程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在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事业进入了法治化轨道;
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规范,明确了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法律责任,标志着中国药品监管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
《药品管理法》修订自1985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专门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法律。
上世纪90年代初期,药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从1994年开始不断有全国人大代表对《药品管理法》提出修改意见,1998年药品监管体系改革开始(省以下垂直管理)。
一直到2001年2月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四次易稿的《药品管理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共分10章106条,明确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标志我国的药品监管进入了新的时代。
《食品安全法》修订历程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
1982年开始实施《食品卫生法》
2004年阜阳大头娃娃事件的发生后,全国人大将正在修订中的《食品卫生法》更名为《食品安全法》,将立法目的从保障食品安全的角度介入食品的管理,
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又将原法中的食品免检制度废除,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召回等制度。
食品安全法的历次修改内容初审: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
二审:明确删除监管码制度
三审:废除免检制度 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
四审:设“食品安全委员会” ,名人代言承担连带责任,还明确了民事赔偿责任优先的原则。
我国药品监管的历程第一阶段:1978~1998年: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立,药品监管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中国药品监督法制化的开始。
第二阶段:1998~2003年: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法制建设、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第三阶段:2003~2008年:药品安全监管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成为政府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