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房东签订了手写的合同,租房1年,因为我临时有事不能继续租了就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开始房东说退押金给我,后来又说咨询过了,不退押金。合同内容主要是收到付三押一总共7200元,也没有写不满一年押金不退之类的,附件照片就是合同。现在算下来我是3.20号搬出,房东总共应退我3000元整。因为金额少所以应该没有律师愿意打这种官司吧。如果是自己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呢?请不要说友好协商之类的话,房东现在态度很坚定,就是欺负我没有律师会为这么点钱打这官司!房东说了,这种官司没人会管,我就是不退怎么着吧。如果是自己起诉程序是怎么样的呢?
写好民事起诉状,连同身份证、收条一并提交法院就可以了,然后法院会通知你何时开庭。诉状要写明你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对方返还你的押金和房款的数额,写明事实和理由。
根据你提交的收条现实你的押金是1800元,对于你未到期就搬出的剩余房租一般法院是不支持返还给你的。你只能要求返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