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说,个人无法约束他人站在公共场合拍摄自己的私有财产,但可限制他人在进入自己的私有领地后拍照,特别是一些私人博物馆或展览。即使这些展品或场所对公众开放。
哪些旅途禁止拍照?
文物和博物馆
从文物保护的目的出发,除了雕塑、青铜器、陶瓷、印章等对光线稳定性较强的文物外,书籍、档案、碑贴、文献、皮革、皮毛、羽毛、棉麻丝毛纺织品、水墨画、书法、竹木漆器等光敏性文物一般都不允许游客对其拍照。主要原因是拍照时的闪光灯,特别是氙气闪光灯或高亮闪光灯的反复光照,破坏性很大。
一般来说,普通可见光的波长在400--700纳米之间。低于400纳米的光,紫外线强度很大,容易被物体吸收导致变质;高于700纳米光,红外线强度较小,不易被物体吸收,很安全。木材、植物、丝绸等物质都是高分子结构,富含纤维素或蛋白质,容易受光、电、细菌的影响而变质、损坏;游客使用的闪光灯虽然型号不一,但一般都低于700纳米的可见光,容易对高分子结构的文物产生破坏,应该禁止使用。
从版权方面考虑,有的展品或文物是私人收藏品,有的博物馆的陈列形式是馆内工作人员自己设计的智慧结晶,一旦被拍摄,容易被别的单位或个人模仿,引起知识版权的纠纷。
此外,从安全角度出发,一旦有人完整拍下展厅的方位、结构、通道、安保等情况,容易间接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的作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