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现代诗歌大师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诗人一生历经坎坷,大器晚成,可以说是集勇气、责任、智慧和艰辛的一生。他的诗歌是浪漫主义与现代主义的完美结合,简洁的语言背后常常语含讥讽,窝意深长,隐含了对现代性的反思,这是受到他本人的生活经历、当时的社会背景及宗教的影响下出现的。本文旨在通过对弗罗斯特的传记、散文及文本分析,探讨宗教伦理思想对弗罗斯特及其诗歌的影响,这是促成弗罗斯特诗歌现代性反思的重要因素。是宗教伦理思想给予他坚定的信念,在混乱的现实世界以自己“悲而不怨”、积极面对的方式走出时代的困惑,在诗的海洋里不断地探寻人的自身价值和艺术的真谛,引领同时代的人们寻找理想的精神家园。
一、时代背景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工业技术的发展,美国的经济也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然而,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让社会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以及人的异化状态。弗罗斯特的一生见证了美国的巨大变化:工业革命冲击了平静的乡村生活,以及两次世界打战给人类带来了巨大伤害。在弗罗斯特生活的年代,“上帝死了”的年代,“一切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马克思语)”,没有了稳定的传统价值观,人与人之间失去了认同感。在贫乏的时代,诗人何为?作为一诗人,意味着去注视、去吟唱远逝诸神的踪迹。弗罗斯特是一个虔诚的教徒,他关心的是迷离的大自然和人,“诗意地居住于大地之上”,可以说是一个执着的人类精神家园的守望者。他用艺术的手法含蓄地反映了产生它的时代,揭示了现代社会的物质化及混乱状态,表达了对现代性的反思。弗罗斯特的早年和青年时期的生活充满了艰辛和失望,对他来说,“生活如此可恨,世界如此邢恶”。难能可贵的是,弗罗斯特并役有因此而消极沉沦、悲观厌世,因为他认为棍乱是有限的,人能够与之抗衡从而重新获得秩序。对弗罗斯特来说,是诗歌激起了他对生活的热爱;诗是控制日常生活的混乱的一种手段,“诗短暂地遏制了混乱”。弗罗斯特在诗歌创作中坚定三种信念:自我信念,爱的信念和艺术的信念;他认为“这三种信念都和上帝的信念紧密相关,因为相信上帝是你为了获得未来而同他分享的一种关系,为了相信未来—相信灵魂的未来。”这一切归因于宗教思想对弗罗斯特的影响,是宗教精神激励着他走出了时代的困惑。
二、诗人受母亲及爱默生的影响我们说到宗教伦理思想对弗罗斯特诗作的影响时不能忽略了两个人:一个是诗人的母亲,另一个是超验主义的代表人物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诗人在青少年时期深受其母亲和爱默生的影响,在他的诗歌里蕴含着深刻的宗教伦理思想。弗罗斯特的一生主要居住在新英格兰,那里的文化是宗教性的,文人在某种意义上仍是上帝的儿女。弗罗斯特的母亲是苏格兰人,是一个虔诚的清教徒;她自己写诗,也给弗罗斯特读苏格兰的文学作品和华滋华斯、拜伦及爱默生的诗。清教伦理注重个人和家庭生活,严守道德戒律;为了上帝的荣耀而竭力劳作,努力完成白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样就能达到善功赎救的目的。
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所提倡的乐观主义态度也体现在弗罗斯特的诗作里。在新英格兰,爱默生时代的浪漫主义主要带有道德和哲学色彩。它的道德成分扎根于经久不衰的清教理想主义,而其哲学成分主要来自爱默生的著作及其思想。爱默生在他的著述里声言:人和世界之间存在着完美的和谐;他号召人们跟随心中的上帝,时时刻刻用一种堪与清教始祖的宗教狂热相比的热情来生活。他的训导是愉快和乐观的,在精神上找到了努力的方向,这种理想主义有助于丰富人们的精神。弗罗斯特在他的散文《关于爱默生》里这样写道:“我自己的语言在一定程度_L与爱默生有关;关于对自由的焦虑,我多半得归因于爱默生而不是其他任何人。爱默生的一生都被誉为诗人哲学家或哲学家诗人,而这两者都是我最喜爱的。他是一个乐观的一元论者,在一元论者看来,邪恶并不存在。悲观的二元论是唯一的正统……我自己的非正统有一段不寻常渊源,除了母亲及父亲的原因外,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都受惠于爱默生。这一切都与爱默生有密切关系。”正是受到爱默生的乐观主义精神的影响,弗罗斯特在诗中不象T·S艾略特那样流露出对现实的绝望情绪,而是表现为“无论多么悲痛也不抱怨,悲而不怨”,以自己的方式走出困惑,引领同时代的人们寻找理想的精神家园。
三、弗罗斯特诗歌中的宗教伦理思想弗罗斯特的一生是奋斗的一生,怀着对上帝的信念、对‘相信未来,相信灵魂的未来’的信念,他辛勤笔耕了半个世纪。弗罗斯特的诗作不仅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的异化状态,更多的是隐含了对他人的关爱。基督教教义说:对人要慈善,要爱你的邻人,要为别人控制你自己,选择最艰苦的道路。以友善对待他人就是对上帝的真正崇拜的精神体现在他的诗歌里。弗罗斯特的一生历尽艰辛和痛苦,他的坚韧和精神苦难在诗中演化成了关切现实世界的人道情怀和人性光芒。尤其是他的对话体叙事诗《雇工之死》(the Death of the Hired Man),通过对年老而又自尊的雇工赛拉斯的处境的描写,字里行间透露着对他的深切同情,因此该诗被认为是人类生活中最感人的一幕;同时这首诗表达了对人的尊严的呼唤,体现了诗人的人道主义情怀。
《指令》(Directive)是弗罗斯特在冷战时期发表的杰作,是理解诗人宗教伦理思想的重要作品,是“一篇迷惘时代的挽歌,美好未来的蓝图”。该诗隐含了弗罗斯特对艺术与宗教信仰关系的深思,他曾经开玩笑地说,《指令》是他的“艾略特诗歌”,因为该诗涉及到了神灵。美国评论家兼诗人的兰德尔·贾雷尔称这首诗为“一首自古以来写得最令人沮丧、震惊而同时又最令人欣慰的诗篇”。首先,诗人给读者展示了一幅混乱不堪的场景:
Back out of all this now too much for us,
Back in a time made simply by the loss
Of detail, burned dissolved, and broken off
Like graveyard marble sculpture in the weather,
抽身离开我们难应付的这所有一切
回归一个因失去细节而简单的年代
一个像墓园里的石雕因风吹日晒
而变得凋零衰飒支离破碎的年代
There is a house that is no more a house
Upon a farm that is no more a farm
And in a town that is no more a town
在一个如今己不再是市镇的市镇里
在一个如今已不再是农场的农场上
有一幢如今己不再是房子的房子
“技术的白昼是世界的黑夜”,现代文明对自然天真的东西进行摧毁,而不断地向堕落和冲突迈进,如诗中写到:“如今两种文化都已湮。"弗罗斯特面对如此混乱的“现在”(now)的状况并没有逃避,而是凭着对上帝的崇拜信念,建议道:“若你因舍弃得够多而获得了自我。”接着给读者展示了一幅美好未来的蓝图:
Your destination and you destiny’s
你的终点和你的命运是一条小溪
A brook that was the water of the house,
小溪就发源于那座房子里的水
Cold as a spring as yet so near its source,
像一股清冽的泉水刚刚冒出泉眼
Too lofty and o}ginal to rage.
那么高洁原始以致不汹涌
诗人在诗中运用了《圣经》思想的失与得的关系,即耶稣叮嘱他的门徒说:“凡是要救自己生命的,必丧掉生命;凡为我丧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想要在尘世中拯救自己、首先得行善弃恶,“因为恶人看不见那个有魔力的圣杯;因此恶人像圣马可所言不可能得救”。然后诗人指引道:“这儿就是你的泉水和引水之处,喝下去你就便可超越混乱重获新生。”诗人采用象征手法表达了对神性的向往,借助神性的力量指引人们超越棍乱而重新获得秩序。
西方文明的救赎文化思想在这首诗里得到了充分的诊释,从混乱的‘现在’(now)让人想到了纯洁的过去,再通过喝下用圣杯盛装的高洁原始的泉水而重新获得新生。在19、20世纪的西方世界,许多哲学家倾注了巨大的精力为迷乱的现代人寻找终极的意义,寻找可以寄生的家。同样,在诗的海洋里,弗罗斯特一直在寻找人的自身价值,寻找理想的精神家园。通过这首诗,读者感受到弗罗斯特的良苦用心,他告诉人们:人要有责任在善与恶之间作出抉择;在黑暗之中得有光明磊落的行为;在人的生命中要设定有意义的人生目标,从而最后走向神性的光环。该诗是对人类行为终极意义的诊释:为了我们今天的棍乱所承受的教训,或为了美好的未来,一个人必须得付出光明磊落的行为。弗罗斯特就是在这样的信念中在诗歌里找到了释放情感的机会,重新感受到了稳定和秩序。我们不得不佩服弗罗斯特的勇气和决心,他并没有被混乱的、异化的现实世界打败,而是勇敢地积极面对。
同样类似的姿态还出现在《白桦树》(Birches)里,尘世中的操劳就是为了获救的思想也体现在这首诗里。诗中这样写道:
So was I once myself a swinger of birches.
我曾经就是这样一个荡树的孩子
And so I dream of going back to be
做梦都想回到少年时代
I’d like to get away from earth awhile,
真想离开这人世一小段时间
And then come back to it and begin over
然后再回到这里重新开始
May no fate willfully misunderstand me
但愿命运别存心误解我的意思
And half grant what I wish and snatch me away
Not to return. Earth’s the right place for love
只成全我心愿的一半,把我攫去而不送回。人世是适合爱的地方
“我”在厌倦了思考的时候想回到纯洁的少年时代,想离开这人世一小段时间。其实诗人即使想短暂的逃避也是有必要的,是为了再回到这里重新开始生活,人世才是适合爱的地方。“我”在自然美景中的矛盾心境隐含了诗人对人的生存问题的思索;现实的和想象的交替出现,反映了在现代文明社会中人的矛盾冲突和本能的压抑,充分体现了诗人对现实世界的敏锐感受,正如他的座右铭:“我与这个世界有着情人般的争吵”。诗人在浪漫情调的自然诗中表达了对精神家园的揭望。他在散文《致<白桦树>》里这样写到:“(年迈的知晓者):邪恶之水会涌来。你的方舟就要起航,在最后一刻你允许我留一种植物于方舟传种。……好吧,就留一种树—白桦树。……我选它是因为它的清晰和隐秘。”如爱默生所说:“每一自然现象都是某些精神现象的表征。”在弗罗斯特的眼里,白桦树是上帝的选民,是黑暗中的强者,它正是代表了诗人的精神,哪怕在风霜雪雨中、在混乱的邪恶世界里也是压不跨的,因为“还有好多诺言要履行,安歇前还须走漫长的路程(I have promises to keep, And miles to go before I sleep)”。弗罗斯特的一生就是怀着如此的信念在“棍乱的”现实世界不断地寻找人的价值、寻找艺术的真谛。
四、结语总的来说,弗罗斯特诗歌表现了一种积极的现代性反思。怀着对上帝的信仰,诗人对现实的批判或揭露不只是悲痛,而是已上升到一种“立”的精神,为当时仿徨迷惘的人们寻找理想的精神家园,这就是弗氏诗歌最本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