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内部管理,特制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细则,欢迎参阅。
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范文1
第一章、作息制度
一、上班时间:每年03月01日至10月30日早:07:30—19:30 每年11月01日至02月28日早:08:00—18:30
二、每月休息4天、春节放假3天。
三、考勤统计及工作评价。
1、由主管负责每月的考勤统计极平常状态监督。
2、迟到
每天在规定上班时间后10分钟开始点名。超过点名时间的按照规定的时间计算,迟到1分钟罚款2元,每次最多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计算, 迟到2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计算,迟到3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30元计算。
3、早退
每次早退1分钟的罚款2元,没最多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的60%计算, 早退2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计算,早退3小时或以上的按照事假+30元计算。
4、病假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计算扣除(必须凭本人到医院的门诊票据)。
5、事假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20元计算,事假的期限一次不能超过7天。
6、矿工
按照本人每天基本工资的2倍处罚,当月旷工次数达到3次以上的公司不再录用并一次性罚款200元,没有直接直管负责人或主管通报的情况视为旷工。
第二章、员工礼仪
1、上班时必须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和佩戴工号牌。
2、必须正确的使用公司的物品和设备并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
3、公司的物品不能野蛮对待,挪为私用。
4、有顾客前来消费或咨询时,立即应该热情地接待并问好,顾客离开时应致谢并说“谢谢光临,慢走”等。
第三章、岗位设置及主要工作分配
1、雨洁·车友汇中和店设有5个岗位
①铺面主管②执行助理③财务④小组组长⑤洗车技师。
2、主管主要负责全方面的管理以及业务发展。
3、执行助理协助主管将具体工作和任务一一落实到位,以及工作安排调整,开拓业务、泊车、接待、检验等、。
4、财务负责每日销售表、每日开支明细、每日技师项目提成登记、每日销售提成登记、每日现金收讫、会员账目管理等。
5、小组组长负责每个不同区域岗位的工作安排和生产质量。
6、洗车技师负责各自不同环节的技术质量。
7、公司的相关设备必须分配到个人,负责人必须按时进行检查及维护保养,对发放的维修工具要妥善保管,在工具的使用期限内损坏,遗失等,在领取的费用从个人工资里扣除。
第四章、业务技术流程
1、当顾客消费,泊车人员在接待时必须发放取车牌,同时提醒顾客收好车上的贵重物品,在工作比较忙的时候一定要提示顾客大概需要等候的时间。在车钥匙交到前台之前必须做好质检。
2、当车辆冲洗完后,由泊车员将车辆行驶到擦车区域,此时由擦车组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流程将车辆里外擦净,由泊车员将车行驶到公司指定的位子停好后做最后的质量检查,确认以达到标准后锁好车门将车的钥匙交给前台。
3、技术美容项目施工流程
在受理美容项目时必须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并填写雨洁车友汇派工单,每次施工前及时必须对业务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顾客或上报给有关管理人员,最后施工完成以后通过质检验收合格将车的钥匙交给前台有由关人员通知顾客前来取车或送车。
4、前台的财务人员在收取现金时注意要假钞、回收取车牌时要对号码,结算会员卡下账的业务时必须将会员卡单据让顾客确认后签字,最后将车钥匙用双手递给顾客并附带礼貌用语。
第五章、违规处罚方案
1、在工作区域内抽烟、吃零食、吃早餐,每次罚款5元。
2、没有穿戴工装或佩戴工号牌的每次罚款5元
3、在工作时间内与同事或当着顾客的面说粗话和脏话的每次罚款5元
4、在工作时任意妄为开玩笑的每次罚款 5元
5、没有将自己的工作做好做完善的每次罚款5元
6、野蛮使用公司的物品或设备时(若损坏照价赔偿)每次罚款5元
7、在工作时不听从管理人员调动或安排的,甚至顶撞管理人员的 罚款 5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除名处分。
8、在工期间擅离职守的每次罚款 10元
9、在销售过程中导致商品损坏或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所有损失。
10、收银台的工作出现跑单时由岗位人员负责弥补损失。
11、在工作时间里无精打采或睡觉的每次罚款10元
12、未经允许将顾客的车辆行驶出去的每次罚款100元
13、与同时发生争吵或与顾客发生争吵的每次罚款50元
14、泊车员在工作时间或指定区域内发生的车辆擦挂,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70%,公司补助30%。
15、在工作时间内不能饮酒,更不能饮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款50元
16、乱动顾客车上物品若遇大顾客投诉的每次罚款20元
17、盗取顾客车内物品的,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扣除当月本人的所有收入,情节严重的由执法机构处理。
18、在各种项目或业务受到顾客投诉时罚款当事人每次罚款30元以外,该组组长和质检人员每次罚款10元。
注: 凡事以上行为在一天以内相同违规发生3次,一个月以内发生10次,或一个月累计20次的人员,扣除当月所有提成并且辞退不再录用。
成都雨洁车友汇汽车一站式服务-中和店
20xx年10月
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范文2
为加强学校管理,树立良好校风校纪,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以下考勤制度:
(一)事假
1、教职工确有事需请假的,应先写好请假条,将请假条面交学校领导,经校领导同意方可离校。超过请假期限而未续假的,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校的,先离校后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特殊情况可带假或电话请假,但回校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2、事假一天以内的,分别向部分管领导请假;事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3、女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可按病假处理。
4、教师请事假1天,扣发本人当月工资40元。后勤工作人员事假1天,扣除本人工资30元。
(二)病假
1、病假须持相关证明予以说明。病假一天以内,分别向部分管领导请假;病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长请假。
2、教师请病假1天,扣发当月工资30元。后勤工作人员病假1天,扣除本人工资20元。
3、因不可抗拒的事故住院且不能继续工作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它
1、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罚10元;达30分钟以上者每次扣款20元。上课铃响后,没按时到岗,发现一次扣10元。教师必须按课表上课,私自调课者,双方均扣工资10元,
2、因事因病请假或因公离校时,必须报告部门主任批准,并移交课程,否则无人上课,应由原任课教师负责,并罚50元。其他人员旷工1小时扣除本人工资20元。
3、旷工:未经学校领导批准,擅自离开教学岗位,一律以旷工论处。旷工一天者,按日平均工资的2倍扣除,旷工累计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
4、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一学期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给予辞退处理。
5、上班时间聊天、干私活、到宿舍睡觉,或随意离开学校30分钟以上,发现一次罚10元-30元。
6、学校集合、开会或参加集体活动等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10元,缺勤扣款20元,无故缺勤扣款40元。
7、教职员工因私事离岗,全月累计按事假扣发工资。
常规工作处罚规定
1、全体教职工必须形成“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集体”的观念。在工作中自觉服从各级管理者的管理与安排,不服从管理与安排的,视具体情节扣款10-100元。
2、无教案上课,一次罚20元。检查教案和批改作业,未达到《教学常规管理规定》者,每少一次分别罚10元。坐着上课,发现一次扣10元。
3、上课穿拖鞋、背心或玩弄手机、每次罚20元,旷课1节罚50元。
4、体罚学生、擅自对学生停课者,每次罚20元。
5、师德修养差,在校吵架、打架、搬弄是非、影响较坏者,根据情况轻重每次罚30~300元。体罚、变相体罚、辱骂学生,发现一次罚20元。
6、学科合格率低于政教部制订的教学目标指数,罚全期工资5%。(根据班级情况酌情考虑)
7、擅自停课、影响教育教学秩序者,罚100元。
8、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给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带来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9、违反校纪校规,不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10、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一次不到位扣10元,对班级事务处理不当,或不管不问每发现一次扣20元。
11、教师上课对学生要求不严,放任自由,学生无故缺课,每发现一次扣任课教师20元。
12、严格执行本校《中小学收费管理规范要求》,未经学校同意,班主任及学科教师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辅导参考书,违反规定,家长投诉罚50元。
考勤管理制度处罚规定范文3
为规范公司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员工打卡考勤管理。
一、考勤打卡管理:
1、全员出勤实行考勤打卡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到指定打卡机上进行打卡;
3、打卡机的监督管理:前台负责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4、打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打卡,由本人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病假单/事假单等申报行政处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时,必须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行政处存档或主动到前台处登记进公司时间。
3)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 迟到:晚于公司起始上班时间的视为迟到;
第一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10元;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并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二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2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三次:迟到在15分钟以内,罚款5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迟到15-30分钟以内,罚款100元,扣除当月全勤奖,视为旷工。
2. 早退:早于公司下班时间下班且未经领导审批同意的,视为早退。员工无故早退视为旷工处理。
3. 脱岗:工作时间不在工作岗位工作,视为脱岗。脱岗是严重的违纪行为,将视为旷工。
4. 旷工:按日常工资的二倍进行处罚,当月累计旷工3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5、忘记打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 当事人双方各扣罚100元/次。累计出现3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从20xx年12月1日起开始严格执行。
上述规定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可能需要对上述规定政策进行修改,因此公司保留根据法律规定随时修改、增补、废除上述条款中任何一项的权利,员工将以书面的方式收到条款修改等方面的通知。
核准人: 制作人:行政部
20xx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