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房屋噪音、小区环境布局、会所的提供等引发的矛盾日益增多。相关问题的解决还是要注意国家的相关规范特别是强制性规范。对于噪音问题,大部分购房者在合同中都没有明确约定,遇到纠纷时如何解决便成了烦心事。
噪音问题拒收楼
某楼盘业主刘小姐于2015年5月购买了50 0 0多元一平米的一套商品房。2015年11月30日,开发商发出《入伙通知书》要求收楼。但是,包括刘小姐在内的众多业主发现高铁正好从小区旁边经过,噪音很大,晚上根本无法入睡,所以大家拒绝收楼。
据悉,该楼盘紧邻厦深高铁,一期业主共有800多户,大多数是深圳购房客。2013年12月高铁通车。业主表示购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告知高铁经过时会有较大的噪音。业主表示,既然噪音问题未验收,房子不合格,也不适合交楼,而且,在开发商整改噪音问题期间,应给予业主们相应的赔偿。
现有地块后通高铁
开发商是先有地块,并且已向政府报批且详规通过了,小区报建规划通过以后,厦深高铁才动工建设,也就是说,小区规划在前,高铁建设在后,也正是由于高铁的运营,影响了后续小区的建设。在与环保局、业主代表的协商中,大家均认为从高铁噪声源头上采取进一步降噪措施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开发商表示在报建时,已向政府提交环评报告,并已根据政府环评要求组织施工和验收。针对噪音,开发商在小区与高铁中间沿线种植草坪以及双排桉树,同时对靠近高铁方向的房屋均做了双层隔音玻璃。并且,铁路部门在靠近小区一侧已采用隔音材料。也正是因为高铁问题,楼盘售价才远远低于周边楼盘价格。因此业主们没有合适的理由,开发商也不会给予赔偿。
暂无法进行噪音验收
当地环保局有关负责人称,高铁经过小区,噪音是否超标,环保部门尚未进行验收。同时,商品房验收并没有噪音这一项,因此业主们也不能因噪音问题认为房屋不达标而拒绝验收。另外,根据国家标准,噪音在70分贝之内是达标的。环保局还表示,开发商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噪音问题,后做出相应整改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