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争议多的问题就是房屋的面积计算,由于房屋面积的计算技术性规定较多,一般的消费者(购房者)难以准确把握,同时有的不法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又利用买房者不熟悉房屋面积计算规范内容的劣势,在房屋面积上大做文章,让买房者吃哑巴亏。那么,商品房的面积如何计算?多大的误差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之内?
商品房建筑面积可用如下式子表示: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应分摊公用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应分摊公用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应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的使用面积(厅、卧、厨、卫、储的净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1/2共用墙墙体投影面积或=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公共分摊面积公共分摊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应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这样,知道了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在购房时,心中就有谱了。
阳台面积是如何计入商品房建筑面积的?
计入每套商品房建筑面积的阳台是指套内阳台的建筑面积。套内阳台分封闭阳台和未封闭阳台两种,封闭阳台按阳台外围与房地产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算,而未封闭(包括凹阳台、半凹半凸的阳台,有柱的凸阳台)的则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发生面积误差如无其他约定,一般来说,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可以直接找卖房沟通协商解决。若是协商未果,可以依法进行诉讼。
如果购买的是新房,面积误差纠纷处理方法如下:
第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一般为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