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买房都有这样的问题,买房时不能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而采用商业贷款,后期条件具备了再转公积金贷款。那么在长沙买房,商业贷款又如何转公积金贷款呢?购房指南对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和相关注意的事项进行了一些总结 。
长沙个人自购住房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须知
一、对象:需符合公积金贷款规定
二、条件 :
1、转贷金额不超过原商业银行贷款的余额,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额度上限
2、在商业银行有个人住房贷款,且信誉良好
3、申请日止申请人家庭房产不超过2套(含2套)
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程序:
1、到商业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获准同意
2、将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
3、其它程序与公积金个人借款程序相同
4、担保公司将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借款人的贷款账户
四、提供的资料: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2、抵押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可用他人房产作抵押)
3、商业银行同意提前还款证明和贷款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抵押物评估报告书
案例分享:
冯女士问:我2004年以商业贷款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贷期10年。2010年4月,我又买了一套165平方米的房子,也是用的商业贷款。我想咨询一下,第二套房子可否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和老公的住房公积金都没有取过,如果想取出公积金,怎么办理手续?是以第一套房子办理,还是以第二套办理好?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回复: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
一,转贷房产设定抵押。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经贷款初审员确认后,先到银行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提前还款,提供结清单、后一次还贷回执、办理转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价值议定书》。
二,其他房产设定抵押。提供原贷款的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商业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对账单和同意提前还清证明以及另用于设定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价值议定书》。其中“他人房产(具有房产证)”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1.在长沙市区以内
2.从竣工之日算起不超过20年
3.不属于拆迁范围以内
4.不属于经济适用房
可以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时限,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36个月内未使用过公积金的,可申请提取,限提取一次。需提供经过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或税务部门的统一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无未成年子女证明、户口本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后,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申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