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关心自己的房子七十年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房子还是属于你的。只不过到期之后会存在土地使用权延期的问题,物权法规定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但是否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目前国家还没有成文规定。
很多人都知道,我国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我们个人只有拥有使用权,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七十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其实主要分为四类:商业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五十年、住宅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
在房屋产权七十年到期之后,参考土地管理法到期后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个人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去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情况,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危房除外。
2、土地使用个人未申请续期的情况,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个人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的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以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另外,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个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个人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尽管土地法规定的七十年产权是2009年实行的,离产权到期还早,房屋土地这些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关于产权到期会怎么样我们该怎么办是老百姓共同关注的问题,具体办法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定论,但相信无论怎么都不会太离谱。
所以完全没有必要担心房屋产权到期后该怎么办,相信国家会给我们颁发相应的合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