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屋时,我们会遇到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的内容需要注意那些,都是重中之重的事情,在购买中也会经常遇到房屋买卖成功后,一方违约了,我们该怎么般。下面由小编为你解答解惑。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1、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2、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
3、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
房屋买卖违约怎么办
一、补充协议的效力优先于原协议书效力。因为补充协议视为对原合同部分更改。
二、根据您所述,此情形属于卖方违约。根据合同与民法通则,您可单独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1、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即返还您本金之余再外加一部分作为违约金。(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9条第三款“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即交付房屋),每延迟交付一日按日违约金千分之五计算。(不要小看这千分之五,它会是一笔大数目。计算方式是180W乘以0.5%的X次方。X即延迟的日期。自己算算吧)
3、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并按每延迟交付一日按日违约金千分之五计算。
4、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房款的20%。
5、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房款的20%。
房屋合同类容是复杂的,也是特殊的。合同内容也确保了买方和卖方的权益,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该重视起来。如果你在购房时遇到一方违约了,这时你还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也希望我所整理的资料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