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房屋时,无论是通过个人还是中介,基本上都会遇到押金的问题。它是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租客水电费的扣除,押金主要是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尚未交付的相关费用。
一般来说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这种法律未规定但已为一般人所约定俗成的租赁交易形态,所以在一般租赁合同中相当常见。
当交住房押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租房合同中对于房屋情况一定要约定清楚:租房之前租客一定不能偷懒,除了简单的家具和电器的试用外,租客应该和房东或中介协商,列出的家具、电器状况清单,有些如果有必要,还需要房东提供电器的购买,并通过照相的形式保存租房时的现状,避免押金纠纷。
(2)为避免纠纷,押金条款应详细:为了避免因租房押金引起的纠纷,双方一般都会在租房合同中加入租房押金这一项,以下是详针对于租房押金的详细说明:
A、租房押金一般是房客与房东双方约定,实际押金一般不会超过两个月;房东为确保房屋及其家电不被非法转卖,及水电费的扣除,租客一般同意支付房东租房押金,在收到押金后会有相应的;其中要寻找正规的中介公司,好是全国连锁的那种中介公司,好由中介介绍房主出面审查相关证件后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益。除租房合同另有约定外,租客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3)房屋设施无毁损的话,押金应该全额退还: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交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而不是法律的专门规定。在实践中由于租房租金可以有效的保护房东的利益,所以已交租房押金已成为普遍现象。而对于租房者来说,因涉及到自身利益问题,所以大家在交租房押金时应谨慎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