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散步,既然看不见的前方和回不去的后方都已经是一场梦了,那就试着抓住自己的幸福,抓住眼前物!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以散步为主题的经典散文,供大家欣赏。
以散步为主题的经典散文:散步
我很喜欢在寒风中在宽阔的马路上散步的感觉。在瑟瑟寒风中散步,真的是别有一番滋味,从开始的无奈到后来的适应再到现在的喜欢,真的让我感受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
对我来说,从小怕寒,又加上严重的风湿病,在风中散步似乎似毫无可能的事,然而随着体重指数的越来越大,为了给并不狭小的心脏减减压,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终于下定了决定,步行上下班。尽管我走路的速度远远超过正常人正常走路的速度,但是由于路途较远,仍然要半个小时才能走到单位。最初走路的时候,感觉到腿发皱,似乎是重大的压力,使得自己迈不开腿,满脑门子是汗,好在后来腿逐渐甩开了,汗也一天一天的减少。等到后来,小腿骨在有汗浸湿的情况下,觉得非常的舒适惬意,在毛孔排汗的刹那,感觉甚是熨帖。再后来,不散步的时候,就觉得少了点什么,也就渐渐地喜欢上了散步的感觉。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经历了由不爱走路到渐渐适应步行再到喜欢散步的过程,也恰恰是克服了自己的一个毛病,能够战胜自己的脆弱,确实是一个进步。而仔细想想,有很多问题其实并不是多大的问题,只要动动脑伸伸手抬抬腿,问题就轻而易举地解决了。但是很多时候,都是我们自己在给自己制造心理障碍,老是喜欢在自己头脑里夸大困难的程度,使得自己吓垮了自己,明明一抬腿就能跨过去的沟沟坎坎,就有如天堑无法跨越一般。
散步还发现,路要一步一个脚印踏实地走下去,而人生也是要一天一天地度过去,这就需要每一分每一秒都扎扎实实地度过,这也许实在是最简单的道理,可是书本中得来的,与实践中得来,却完全是两个概念。这也许就是古人说的“读万卷书不如行千里路”的道理所在。
最后才恍然大悟,其实喜欢散步的感觉,不在于风中前行有多惬意,而是喜欢在行走中感悟人生,静静地思索许多问题,“我思故我在”。人生岂不正是永远前行在路上。
以散步为主题的经典散文:散步
好像喜欢散步了,我想。
放慢日常匆匆的脚步,感受仄径上的鸟语花香,第一次觉得自己枯燥尘俗的生活平添了一缕诗意。忙里偷闲,披上自然的漆黑的绸缎,夜空中高悬的寥寥星辰相伴,心中堆积的惆怅、苦闷一扫而空。感受到与大自然相比,自己是多么渺小,造物主似乎都在窃笑我的苦恼。心中的不快被一步步地挤出,每走一步,就仿佛离身体的空灵更近了一步,每走一步,就离天人合一的境界更近了一步。
我曾在这走过,也曾在那走过,这里是鬼斧神工的景观,那里有车水马龙的街市。和我一起散步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另一个我。在平日的浮华洗去后的自我,言无所忌,不会对我有所隐瞒。我在散步,我仅仅只是在散步。他人在人行道上情意缠绵,或是成为“低头族”,都不及我的散步单纯。在湖光山色之处,我愿散步,依偎在她身旁,用这种本真的行为与我赤诚的记忆证明我来过。而将其塞进一张塑料纸片中的留恋方式,未免显得无力。
我一个人散步,没有朋友的陪伴,耳愈聪,目愈明,路上的人、物、事都毫无保留地磨砺着我体会世界的心。徐徐迈步,一路上看到了人生百态。路上有归家的学童,红色,单纯的像他们心灵的红色,在他们的胸前系着,却沉重地耷拉下去;有一边疾行一边打电话给家里的工人,重复着中午的炒蛋要少放点盐;痴男怨女,花前月下,编织着“山无棱,天地合”的誓结……而孤身一人的我,仿佛生于其中,后又不属于其中,最终却仍要归入其中。泡沫般短暂的散步时光后,我依旧是一个生活在校园中的学生,和大家一同喜怒哀乐。
张晓风写下一句话,令我无法释怀,将其奉为人生格言:人生太美好,无论你如何度过,都是一种浪费。这更让我感到时间的短暂。
于是散步时,将步伐的迈动当作一种享受,放空身心。每次踏在坚实的土地上,都那样真真切切。《古道》的作者罗伯特?麦克法伦偏爱那些无人问津的古道。有些是远古时期古人行走的小道,如今常常被淹没在海水之中,有些甚至可以追溯至白垩纪,是动物行走的路,麦克法伦用他的徒步之旅来反思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他在散步后创作,用一跬一步浪漫地实现了自己的价值。
在平日的喧嚣下,珍惜点滴的闲暇时光。将散步当作调剂紧张生活的灵药也好,一边散步一边反省自己的坏脾气、坏习惯也罢,跑累了要走走,人总有慢下来的时候,不是吗?
以散步为主题的经典散文:散步
十几年前我在朋友开的饭店里打工,每到傍晚总有一对中年的夫妻一前一后从店门前走过,起初我没在意,时间久了我有几次坐在门前目睹着他们斜窜过马路向着一片未开发的荒地走去,大约一小时左右的时间,他们又从对面的荒地走回来。他们几乎天天都是这样走着,遇到刮风下雨的天气,只要是能走出门,他们打着伞手挽着手也要走这一趟。
那一年的冬天雪下的很大,下的时间也很长,他俩每到傍晚照旧出门,只不过他们没有走向那片荒地,而是顺着门前的路向前走出,时间也缩短了一陪,偶尔他们也会站在路台上,面对着面在原地搓搓手,跺跺脚。时而还能听到他俩时断时续的说话声。每次出门他俩穿的都很干净,整齐,收拾的利利索索,有时一前一后的走,有时手拉着手走,走的不急不慢,如果并肩走着,大多时间是那男的搀着女的再走。我在朋友的店里干了一年多,看他们走了一年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俩渐渐的淡出了我的视线,我几乎记不清他们俩原来的样子。我在家门口也找到了一份新的工作。
天慢慢的热了,一天吃过晚饭我爱人说咱俩出去散散步吧,我也感觉到久居家里的憋闷,想出去透透气,我俩下了楼走出小区的大们,准备绕小区转一大圈再回来,散步的路上我看到一对满头白发的老人,走在我们前头,那神态,那精,气,神没的说,好让我俩羡慕了一路。
从那次散步之后,我和我爱人一有机会就出去走走,每次都能看到那两位精神抖擞的老人,每次我们都走在它们的后头,时间久了我觉着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他们,一天我从它们的穿戴和走路的形态上感觉就是我十几年前见过的那对中年人,之后的几天印证了我的猜测是正确的。
我万万没有想到那对中年人已变成里一对白发的老人,他们明显的老了,但他们还和过去一样,穿着很干净,好相比以前穿得更讲究,更时髦了,不知他们什么时候搬来的,也不知他们住在哪里,只是每晚都能见到他们精精神神的在这条街上散步。
有一天在和我爱人散步的路上,我听我爱人说,那对老人就住在我门对面的小区里,小区一建好他们就般过来了,听说那女的过去身体不太好,有一段时间人病的都快不行了,硬是那男的拉着她每天出去散步,她才有今天这样的好身体,我笑笑说哪有你说的那么邪乎,我爱人一脸认真的说:不信你就去问问他们,我看着离我们越来越远的那两位老人的背影,心里有说不出的敬佩,就一个简单的散步能把人的病治好,这也太夸张了。
再后来我才明白,他们俩一辈子没有孩子,当年那女的因为生孩子闹了一场大病,孩子也没保住,从此再也不能生孩子了,那女的整天寻死不活的,折腾了好多年,总算让那男的给劝过来了,两个人相互依靠着走过了那段艰苦的日子,直到今天他们活的很好,活的很精彩。
我和我爱人商量好了,从今天起我俩也要坚持每天散步,你别说通过这一时段的散步,我感觉我和我爱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两个人也精神了不少,心情也随着散步越来越好,我真没想到,一个简单的散步竟能带来着没多的好处,我为何不天天出来散散步,呼吸呼吸新鲜的空气,看看这日新月异变化的环境,还能锻炼出一个健康的身体来。每天傍晚的时候我希望能看到越来越多的中老年人走出家门,到外面去走一走,散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