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陈芸与父母一起生活在南方小镇一个很平常的小巷里,在这里家家户户都有小院,几乎每个小院里都养有一只猫。陈芸家里的猫叫阿黄,有一天阿黄离家出走,陈芸在寻找它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叫丁方宇的男生,他的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从台湾搬来大陆,暂时安居在隔壁的小巷。故事就从这里开始。
作者简介
张喵喵,女,现居西安,出生于12月8日的射手座。最世文化最资深的签约作者之一。
作品主要刊发于《岛》书系和《最小说》杂志,多次被编辑评为“精彩文字”,是一位既可以生动刻画校园爱情的青春和美好,又能够深刻诠释职场婚姻的世俗和无奈的80后作家。并以连载《往事十一年》荣获“千元大奖”。
已出版长篇小说《假如换来不止黑暗》,《爵迹?燃魂书》(郭敬明十周年出道纪念作品《临界?爵迹》设定集)。
目录
第一章 懵懂 006
Chapter 1 阿黄 007
Chapter 2 伙伴 019
Chapter 3 小狗 025
Chapter 4 小狼 037
Chapter 5 朋友 045
第二章 恋爱 059
Chapter 0 060
Chapter 1 邱陵 063
Chapter 2 小宇 070
Chapter 3 挫折 081
Chapter 4 喜欢 090
Chapter 5 距离 099
Chapter 6 再见 114
第三章 中转站 『漫长的告别』 127
第四章 悲欢 151
Chapter 1 上海之初 152
Chapter 2 不停地作战才有意义 165
Chapter 3 内心柔软的奥特曼 179
Chapter 4 家是回忆的盒子 189
Chapter 5 人生就是刷BOSS 205
第五章 沉浮 217
Chapter 1 时间和病痛 218
Chapter 2 自己都不知道的梦想 230
Chapter 3 请给我一只时光机 242
Chapter 4 故人依旧在 255
Chapter 5 最关键的那部分 268
Chapter 6 每一次告别 284
第六章 终点站『我们的后续』303
后记 327
读者书评 —— 如果当初没有遇见你
来自豆瓣: 祭小寒
你在我的生命中闪耀
说实话,我从未看过喵喵的文,这是第一次。只是我没想到,这本小说却是我看过最好看的。我这人最讨厌过于理想化的小说,比如《小时代》等。说这话会有人骂我,我知道的,但我还是要说,只是一本、我、看过、最非理想化、的小说。
我想猫是这本小说的主线,陈芸那么那么喜欢猫,她才是“猫王”吧。小狼很可怜,但很幸运,先后遇上了不爱他的爱他的两位主人。是的,我始终认为陈芸不爱他,只是愧疚罢了。或许是太爱阿黄了吧。但我没有理由不讨厌那时的陈芸。自私、没爱心。好吧,我承认小狼是我最喜欢的一只猫。猫的话题暂时放一放吧。
丁方宇。我目前正处于羡慕嫉妒恨中,为什么这样一个普普通通女孩会得到那么多好男孩的爱?!里面每一个男孩——丁方宇、何峰、邱陵、关海、沈檬——都那么那么好。可我还是喜欢开头的那位——丁方宇。或许是心中的初恋阔别近8年后,却总是喜欢小说里的女主角初恋对象吧。比如简溪(刚刚是谁说讨厌《小时代》来着的!!!)。恩,他是时代里的意外。
丁方宇从地头到尾都喜欢。哪怕是当陈芸与沈檬已经在一起的时候,依然依然很爱他。按正常判断的话,他应该属于第三者吧,但我脑子里固执而根深蒂固的想法却是——沈檬你个第三者!!!!
我刚刚有些激动了,但只是想表达一下我有多喜欢他而已。是什么让一个如此普通却又如此不真实的人出现在这里?我不知道。陈芸心中那一份初恋的甜蜜与酸涩,离别的痛苦与决绝,永远像一件美丽洁白的棉布长裙,重重地压在心之匣的最底部,一找便流泪不止。初恋不就是应该这样的么。但幸运的是他们毕竟在离别前的三个月里在一起过,这即便是最难过的但也应该是最浪漫、最美好的事吧。是在陈芸人生中永远闪烁的经过。
猫也是这样,《四重音》有讲过,猫是最像女人的动物。呆呆傻傻的帕皮,小巧乖嫩的小狼,受尽欺负也照样爱小陈芸的阿黄,还有凌厉的桃花妈妈,吃泡面和火腿的皮皮(或者二毛),把妈妈当妻子的雪球。。。。。。。无数的猫无数的爱,有时会想在它们眼中陈芸是怎样的角色呢?我不会替它们想,因为我不是猫。
好了到最后了,我只说一句——心中的闪耀是不朽的钻石,《最后一只猫》是千秋万代都撼动不了的不动山,哪怕这只是须臾间。
最后一只猫,不是永恒的猫,是伴随你我一生的光辉和爱。
编辑推荐
张喵喵是一个很扎实的作者。她的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和造作的比喻,看似平实直白的叙述,流畅的一气呵成的故事,却总有感人肺腑的结局和击中人心的力量。
在这部长篇小说中,她以平静而简单的风格来讲述一个少女从出生到三十岁所经历的一切,希望能以“治愈系”的情节来缓解人们在浮躁的社会中,因各种压力而造成的内心的压抑和痛苦。以“猫”这种动物为一条主线,唤起读者内心深处的柔软与单纯,间隔叙述女主人公的成长过程,愉快或受挫的经历,直到结尾仍未丢失积极的生活心态。在立意上比一般类型的青春文学更具积极意义。这部小说同时也是作者献给自己和在病中的亲人的一本书,以多年的人生经验来激励自己和他人,要努力生活。
精彩书摘
“可是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平静下来之后,我还是决定如实告诉丁方宇。说出口的瞬间,我仿佛听到有一扇门在心里,很轻很轻地被关上的声音。
他神色惶然,几乎要倒退几步。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语调苍白地说:“其实我早就猜到。”
“所以还是没办法跟你在一起……”我艰难地说。
“我知道,我知道……”他的声音越来越低。
扣在一起的两只手,松开,握紧,几经挣扎,他终于还是放弃了。
所以,现在才是说再见的时候吗?我跳上十点半的最后一班地铁,看自动门将他关在窗外,头脑里面空空的。
那个人眼眶肿肿地站在那里,就一直隔着玻璃看着我,不知道还想对我说什么。
一脸疲倦地回到家,一句话都不想讲,只想脱掉外套扑在床上,睡一大觉,永远都睡不到天亮。郑檬拿棉拖过来替我换上,“很累吗?要不要泡个脚再睡?”他问。
我闭着眼睛摇头,他便不再问,替我揉着太阳穴。
“阿蒙,我不开心。”我抓他的手。
他俯下身来,“那我讲个笑话给你听。从前有一个男人被诊断得了绝症,他很绝望,请求医生给他安乐死。医生答应了,并且说:‘放心吧!我们会让你在最开心的时刻死去的!’男人高兴地回家去了。过了几天,他收到医院的误诊证明,‘太好了!’他抱着妻子欢呼。就在这时,他被人用枪打死了。哈哈,好不好笑?”
“嗯。”我含混不清地应了一声,扯过被子,蒙上了头。
郑檬没有再追问,我猜他知道我在哭。
该死的奥特曼躲到哪里去了?我想我是白撑了这么多年,力气突然用光的时候,才发觉该有勇气的时候我根本就一点都坚强不起来。
“阿蒙,我好喜欢你喔。”
我现在好想抱着郑檬瘦瘦的身体对他讲这句已经不知道讲了多少遍的情话,因为我已经开始对自己的不坚定感到害怕,面对那个横在面前吸引力巨大的黑洞,我想努力地把自己抓回来。
情人节的前一天晚上,小萍打电话给我,口气严肃地告诉我阿伟和高扬分手的事情。我差点把手机摔掉。怎么可能?是情人节不是愚人节,如果阿伟跟高扬都会分手的话,那世界上还会存在幸福的情侣吗?
不可能对不对?他们都说好明天去登记,再闹就升级到婚变了。
可是,小萍的口气就是这么笃定,“阿伟人就在我旁边,已经跟我哭了一整天,你要不要亲自问问她?”
接着,我就听到一连串呼吸不畅、抽泣以及揩鼻涕的声音。
“怎么回事?”我弱弱地问。
电话又被小萍拿回去,“明晚再说,你自己来,可以吧?”
“好,我知道了。” 这种时候,我除了答应,也只能答应。
真的想不到,原来感情的变数处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