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为止,限购城市从8个上升至20个,而珠海便是其中之一。10月6日凌晨,珠海正式出台了住房限购政策,而就在今年3月,珠海市才决定全面取消限购,如今又重新恢复了限购政策。
哪些人被限制购买住房了?
“十一”前后,珠海市住建局先后发布了《商品房交易的若干注意事项》以及《关于“国庆”节日期间规范市场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的通知》两个文件。
6日凌晨,珠海市政府连夜紧急发文公布,明确规定即日起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以下类型居民家庭销售建筑面积144平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1、 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 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3、 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哪些人被限制办理贷款了?
根据文件规定,珠海首次购房和首套房低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30%,二套房低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40%,相关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如下:
1、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的是从未购买过住房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低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30%;
2、 对于有房贷记录、但申请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以及有一套住房、但没有房贷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30%;
3、 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房贷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应不低于40%;
4、 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除了限购、限贷,珠海还要限价?
根据文件的规定,珠海新建商品房项目在销售(预售和现楼销售)前,应到市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备案,对于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房项目,价格主管部门不予备案。
此外,对于没有进行价格备案的项目,属于期房预售的暂不核发预售许可、属于现房销售的暂不办理现房销售备案。
同时,房地产开发项目若已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应在预售许可证核发的10 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在售楼处将信息和预售许可证等证照予以公开。
商品房项目在销售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规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同一批次分批销售时,不得提高销售价格;下一批次备案价格不得高于上一批次同类型房屋成交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