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推出自住商品房等房屋政策的时候,始终是站在广大人民的角度上考虑的,是为了广大人民谋取福利,而往往来说这类房屋的交易流程可能都是会有一定限制的。那么,长岛自住商品房产权是多少年?长岛自住商品房买卖有什么限制?
长岛自住商品房产权是多少年
自住型商品房产权为“共有产权性质”。长岛的自住型商品房是政策性住房其中的一种,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的商品住房要低30%左右,面向的是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如果购买此类住房的话,在五年在内不得上市,五年后的上市收益的30%要上交到财政部门。
而这种共有产权的自住型商品房产权一般以50年为标准,少有的则在70年。
长岛自住商品房买卖有什么限制
众所周知,长岛的自住型商品房出售有一个五年之期。不过在具体的操作中,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也是有一定的注意事项的。
1、购买资格。按照限购政策规定在长岛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不再受到区县属地限制,可以跨区买房。
2、转让管理。长岛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是不允许转让的。即便是满了5年之期,也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3、相关违反条例的处罚方式。长岛自住商品房的购买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如果在购买自住房时出现了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房的,应该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且五年内购房人家庭不得在北京市购买住房,也就是说,即便是个人出现骗购的情况,其家庭在未来5年内也不能在北京购买住房。
长岛自住商品房产权是多少年?长岛自住商品房买卖有什么限制?这下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了吧。需要注意的是,在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的时候,不要因为其价格较低就盲从地购买,也要认真考虑清楚自住型商品房产权的相关问题,选择真正适合自己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