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是研究和解决农村金融发展问题的首要前提。那么你对农村金融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农村金融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农村金融的供求然而,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建国以来,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重构的不懈努力,非但没有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问题,反而导致了金融机构大量退出的事实,清楚地表明:机构范式的“农村金融”不仅难以成为求解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逻辑支点,而且,这种分析范式的偏差,似是而非的定义,一方面,导致了将农村金融等同于农业金融,农村经济中的其他金融需求被忽视,农村金融理论和政策变成了单一的农业金融理论和政策。另一方面,导致了将农村金融等同于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功能和农村金融机构相互混淆,把农村金融发展等同于单纯的农村金融机构增加。
农村金融的现状“并从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角度试图对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不足问题进行具体求解”,再一方面,导致了将农村金融机构的界定等同于农村身份的人为[6] 定。致使那些只有“农村”之名,而无“农村”之实,甚至有悖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机构,也被认定为农村金融,导致农村金融政策缺乏有效的实施和传导载体,农村金融功能无法具体落实。
此外,还人为地加剧了城乡金融分割的“二元”结构,农村金融职能被人为地限制在只有“农村”身份,而不一定具有相应意愿和能力的金融机构范围内,致使农村金融资源配置画地为牢,金融机构间的市场竞争有失公平。结果是农村金融机构和政府之间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农村金融市场出现“逆向选择”,农村金融机构非农化倾向和农村金融资源外流严重,农村金融功能被弱化。可以说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理论和实际工作的一系列问题,都与“农村金融”缺乏科学界定有关。因此,选择恰当的视角和范式,科学界定其内涵十分必要和迫切。
农村金融的内涵概念反映
是不同视角下的思维写照。本文选择交易[i]视视角定义“农村金融”,是基于我国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关系现实与经典理论相悖的事实[ii]。在交易视角下,依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框架,本文遵循下列逻辑层次定义“农村金融”.
是一种交易
是分工和交换的产物。不同产权主体是其存在的前提,所有权的分散性与生产集中性的矛盾,风险能力和经营能力分布的不对称性,以及资源的所有和所需,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不对称分布是其存在的基础。
金融交易规模
是农村经济活动规模的函数,农村金融交易具有显著的规模经济效应。而决定金融交易成本的主要因素并不是交易规模,而是交易次数以及交易双方的信息对称性程度。农村经济“规模收益”的存在和产权主体对“规模收益”的追求是农村金融存在和展开的内在动力。
以信息为前提
建立在心理上的信任和安全感基础上的信用交易是农村金融的本质特征。农村金融交易实质上是交易主体通过对交易对象“合理性”的判断,即可能获得的收益与风险损失和交易成本的权衡,进行选择从而实现收益最大化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不仅重复交易和反复博弈形成的信誉,对信息披露和心理上的信任与安全感建立,具有促进和放大作用,进而可以极大地减少风险损失和节约交易成本,推动农村金融这种信用交易的扩张。而且,交易双方的信息能力、风险能力、谈判能力等资源禀赋状况、最优化目标以及所受约束的有效性和外部不确定因素的冲击,直接决定了农村金融交易的缔约过程和结果,进而决定农村金融发展。
全赖信用维系
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展的过程中,不断使农村经济货币化→金融化→信用化,使信用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农村金融成为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